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困难家庭的孩子为了获取国家资助,减轻父母压力,当众诉苦、互相比困,是可以理解的幼稚行为。但作为学校、师长,却不能听任学生隐私的暴露。这是一条基本道德底线。突破了,就是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的伤害。
由此想到每逢年节对困难职工的慰问活动“套路”——领导带队,兴师动众上门,送些米面粮油,或再亲手递上个红包,然后拍照留影,打道回府。看上去很有“仪式感”,也颇有“宣传意义”,但却没有顾及到受助者的感受。
困难职工生活窘迫,有衣食之忧,因此需要帮助和关爱。但他们在人格上并不低下,同样有尊严,同样需要他人尊重隐私。当他们面对领导和围观者接受那些钱、物时,这种自尊心理可能愈发强烈。如果还要面对镜头亮相,“展示”自己的贫寒,其内心可能更容易受到伤害。他们可能会感动,甚至会落泪,但同时还会窘迫、尴尬……那种复杂的心理感受虽然并不外露,但影响却可能久远。
或许,我们给“送温暖”赋予了过多的道德和政治含义;或许,我们需要通过某种形式向社会宣示它的意义,尽管这是必要的,但在崇尚“以人为本”的今天,又都成为次要的了。领导们在送去物质帮助的同时,应该顾及到受助者的心理感受。能不能不再大张旗鼓地送钱送物上门,请受助者自己去领取,或者发放资助票证,让受助者自己去消费?这样做,领导可能失去一些露面与宣传的机会,却给受助者送去了实实在在的“有尊严的温暖”。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