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官方微博向前往青海旅游的人们发出安全提示——“躺公路摆pose不要让你的美成为亲人的泪”。其中提及,自然美景美不胜收,环线旅游游客难掩激动之情,竟然以身犯险,在公路上躺、卧、蹲、坐,各种摆pose,全然不顾交通安全,真是一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美照朋友圈的姿态。(8月12日《北京青年报》)
进入旅游旺季,从大柴旦进入敦煌的高速公路,其中一段十公里的路程因为背倚大山、周边自然植被丰富,被誉为“青海最美公路”。本来,坐在车上欣赏一下自然风光是很惬意的事情,但偏偏有不少个体旅游组织者把“公路拍照”当成了行程中一项重要的内容,还美其名曰为“公路躺”,误导游客在车道上取景拍“网红照”。殊不知,看似空旷的公路却暗藏危机,凶险重重,稍有疏忽就会酿造惨剧。
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照此规定,游客在青海高速道路或青海湖、茶卡盐湖等景区周边公路随意下车拍照的行为皆属违规行为。在美景下拍照本是为了留下一个美好生活的回忆,但如果刻意去拍“公路躺”,就成了一种肆意的炫耀,不但违反了法规,也违背了社会公德,最终必然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和执法机关的严厉惩罚。
作为新时代的旅游者,每一个人都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公路躺”其实一点也不美,还是捋正心态,远离为好。
□徐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