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那么企业的年报公示信息对于消费者而言有什么参考的价值和意义呢?
企业是不是正常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金等基本信息,企业的股东出资情况、社保情况,资产状况情况等等,这些都可以从企业年报中进行查询,为您的消费提供依据和参考,帮助您更好地选择合作的伙伴和消费的对象。大家可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相关企业信息。当然,如果这户企业该报的年报都没有报,那么您需要慎重选择了。所以在这里,一是提醒广大的消费者消费时要关注企业年报的情况,以便助您更好消费。二是提醒广大的企业要及时进行年报,以免影响您的信用和信誉,给您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现距2018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结束还有几天的时间,在此提醒还没有进行年报公示的市场主体抓紧时间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进行年报,6月30日年报公示工作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将没有按期进行年报的企业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工商变更登记、银行贷款、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受到限制,一旦进入异常名录,将会给企业生产经营和信用带来严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