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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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如何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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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单位错过工伤认定时间,职工如何进行救济?

 

李某是一家装修公司的员工,已经在该公司工作3年时间。平日里,他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同事也十分热情,深受同事的喜欢。今年年初,公司安排李某去一家酒店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因地面湿滑,李某不慎摔倒,导致肋骨摔伤,需要在医院治疗几个月。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公司相关负责人告知李某,将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此事,会为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一次,李某的家属询问公司为其丈夫认定工伤的申请情况,该公司领导称由于工作忙和疏忽大意,未能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为李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听这话,李某及家人十分不高兴,但也没办法。目前,李某急于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他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职工所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不过,对何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一般来说,员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本案中,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为李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依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李某本人或者李某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李德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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