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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对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措施,张家明在报告中介绍,本市将推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商业办公楼宇、旅游景区、酒店等经营性场所开展垃圾强制分类,逐步实现全覆盖。加大对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交由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置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要逐出市场。强化管理与执法的联动,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管理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罚。
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比如建立全市统一的积分管理制度,建立居民垃圾分类的信用账户,通过建立投放垃圾的行为约束机制,逐步改变居民随意投放垃圾的习惯。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提出,本市垃圾分类开展近二十年来效果不佳,说明单纯的倡导鼓励是不够的,必须依法推行强制分类。因此,要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分类投放是垃圾产生者的基本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