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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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诉调对接让职工少跑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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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职工年年向企业讨福利不堪重负
东城:诉调对接让职工少跑冤枉路

 

潘奶奶今年73岁。为了过节费、取暖费等福利待遇,她和老同事们没少跟退休前所在的企业折腾。

按照法律程序,企业如果每年都不按期发放福利,职工们就得通过司法程序来索取。这一程序经过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再到强制执行,至少一年时间。而这对于老人来说,光跑路就有点不堪重负了。

为此,潘奶奶和另外两位老同事来到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与东城区司法局联合启动的“诉调对接工作站”,想通过调解解决上述问题。在这里,经过3个小时的调解,他们拿到了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司法文书,缩短了维权期限。

据法官介绍,该企业其他200余退休职工也可以参照该协议与企业进行调解,并申请司法确认、减少诉累。如果这一做法能得到推广,其他有类似纠纷的职工或当事人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了却打官司的麻烦。

国企改制

老板接手企业不兑现承诺

“我今年73岁,我们这儿还有年纪更大的,每年都为这点钱折腾。”潘奶奶一头银丝,说起话来条理清楚,她翻开一个旧日记本,向记者倒自己的苦水:“从2015年开始,我们老几个就没闲着。喏!这都是我们这些年找过哪些单位,打过哪些官司的记录。我们希望这次能一下子给我们解决这事儿,再也不跟这老板打交道了。”

潘奶奶是北京一家商贸公司的老职工,和她坐在一起的还有两位老同事。在东城区司法局东四司法所,这三位老人将与公司的代表进行一次“最后的谈判”,谈判的主要内容是退休职工们的福利啥时候发。如果这三位职工与企业达成协议,其余的退休职工也可以参照此调解协议书内容与企业和解。

据了解,2012年这家商贸公司改制,接手公司的老板曾经承诺“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现有企业补贴及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仍按原标准、原渠道继续发放。供暖费报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然而,潘奶奶说,从2014年开始退休职工的供暖费、过节费等待遇就没按期发放过。从2015年开始,职工开始找企业要这些待遇。而商贸公司在注册地只有几个普通员工,“我们根本见不到说了算的领导。”

三位老人说,公司也曾与退休职工商量,用一笔钱一次性解决待遇问题,“但他们的方案中给钱太少。像我们70多岁的只给2000多元,80岁以上的只给1000多元。我们不同意!”

职工维权

年年打官司不堪重负

潘奶奶说,一次性解决方案搁浅之后,退休职工们从2017年开始将商贸公司起诉至法院。记者从北京审判信息网查询到,该商贸公司与其退休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从2017年5月开始大量出现,至2019年4月还有诉争存在。这些纠纷的原告,大多数都是年龄在60到80岁的老人。他们的诉求,几乎都是要求企业支付取暖费、过节费等福利待遇。

记者注意到,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商贸公司未答辩,在有答辩的案件中,商贸公司的表示是:过节费是企业福利,不是强制发放的,不同意支付。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几乎都支持了职工的诉求。

商贸公司的代理人没有解释为何拖欠这笔钱。负责此案的东城法院法官介绍,商贸公司接手这家企业时签署书面承诺,同意接收数百名在职职工,并延续发放200多位退休职工的各种待遇。然而,公司老板在经营中发现这家老国企的铺面、房产大部分都是承租的。在改制以后,有些公租房的租金发生了上调。由此,公司管理层认为,承担这些职工的待遇负担太大,让企业吃不消,接手这家商贸公司的总账亏了!

调解成功

一年讨薪变两月兑现

从双方的诉争次数与职工们的描述来看,双方矛盾发生的时间长、历史遗留问题多,两边都在讲自己的道理,心结也是根深蒂固的。如何调解才能达成一致呢?

东城法院冯晓光法官说:“在来这里之前,我们跟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做了大量的工作。跟企业高管,我们谈每年都得应诉这么多次也是高成本。虽然他们从经营上讲情有可原,但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每次应诉都是败诉,拖到强制执行也得给钱。在职工方面,我们也得跟他们说,把企业搞垮了就更没人负担这些待遇了,希望两边各退一步。”

虽然前期做了不少沟通,当天的调解还是持续了3个小时。司法局的调解员和法官一会儿让两方坐在一起谈,一会儿又将双方分别安排在不同的调解室,背靠背做工作,几乎磨破了嘴皮。

企业一方的代理人最终同意支付,但在期限上不肯让步,坚持要2个月的筹款期。

“虽然这三个职工每个人只有2000多元,加在一起也只有6000多元。但是,其他职工得知调解书内容之后,肯定也会要求我们按这一期限支付。200多职工就是一大笔钱,短时期突然给这么多钱,企业会发生经营困难。”公司代理人说。

潘奶奶等人要求两周之内必须拿到钱,“本应该给我们的待遇,拖了这么久了还要拖。两个月之后,他们又说了不算,怎么办?”

调解员说:“这次调解成功之后,法院会现场制作裁定书,加盖法院公章,有法律强制力,公司赖不掉。公司不按期执行,您能带着裁定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终,潘奶奶等三名职工与公司达成协议,调解书的主要内容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职工支付2018年国庆节的过节费、2019年春节的过节费以及取暖费。

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之后,在东四司法所,法官挂起了法徽,穿上了法袍,现场开庭确认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并当场出具了裁定书。

诉调对接

将服务更多职工

东城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兵介绍,“诉调对接”模式是指在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尚未立案之前法院和司法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当事人在街道、社区要求调解矛盾的工作模式。经过做工作,如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依法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今年3月,东城法院与4个司法所、一个社区合作设立了5个诉调对接工作站。充分利用司法所和街道的调解力量,方便百姓将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减少诉累。”韩毅兵说,法院在调解工作中主要承担两方面工作:第一,从法律业务方面,对调解人员进行辅导;第二,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据韩毅兵介绍,东城法院与劳动监察部门拟签订协议,将诉调对接模式引入劳动争议案件,邀请调解员常驻劳动监察部门,方便职工维权。

□本报记者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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