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消费市场信用短板亟待补上
商场儿童游乐区不应成监管死角
家庭过期药回收 需要公众“意识先行”
智能马桶盖安全隐患多
消费者权益保障 别只靠3·15
老旧小区“钟点工”式物业服务值得推广
对摄像头亟需 分类分级规范管理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2019年3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摄像头亟需 分类分级规范管理

 

杨李喆: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不法分子在宾馆客房安装微型摄像头,偷拍宾馆房客,并在网上出售观看账号的黑色产业链,查获偷拍的酒店客房视频多达10万余部。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立法和监管,对摄像头的种类和用途进行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分类分级规范管理,不仅可以让摄像头纳入法治化管理,而且能够让这些摄像头避免成为行恶犯罪的工具,更能够让公众增添安全感。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