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美玉) 记者昨天获悉,近日,东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某繁华商圈附近的一家卤煮店,在其门外牌匾上突出使用了“中华老字号”字样。在随后的检查中发现,该店无法出示取得“中华老字号”的有关手续,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目前,东城工商分局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东城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华老字号”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审核,未经认定的企业不得擅自以“中华老字号”字样对外宣传。消费者可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页面,查询“中华老字号”完整认定名单。目前,北京共有“中华老字号”117家,而该卤煮店并不在商务部认定的117家之中。
北京是全国文化中心,旅游市场持续火爆。在利益的诱惑下,一些不法经营者擅自使用“中华老字号”等标志标识,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8条规定,是典型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在此,东城工商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消费前先通过正规渠道确认企业资质。同时,东城工商分局将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