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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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欲强行出售 老人所住房屋 老人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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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9年3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子女欲强行出售 老人所住房屋 老人如何维权

 

张某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房屋,把该房屋登记在了老父亲老张某的名下。此后,老张某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现在为了孩子上学需要,张某想置换一套学区房,但多方筹款之后仍然不足以支付学区房的购房款。为了筹足购房款,张某打算将老张某住的这套房子出售出去,老张某却始终不同意,认为如果房子被卖,自己就无房可住。儿子家虽然会置换一套房子,但是没有剩余的房间可以提供给自己住,而且,这套房产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其有权居住。最近老张某发现经常有中介带着不同的人上门看房,经过了解,原来是儿子张某已经委托中介出售该房屋了。老张某情急之下,来到霍营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法律帮助。

法律分析:

工作人员接待了老张某,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联系到了其儿子张某并进行劝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经登记才能有效,所以房产登记在老张某的名下,该房产就属于老张某自有的房产。虽然张某实际出资了,但张某对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三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根据本条款规定,该房产属于老张某的自有住房,儿子张某不得侵占,擅自改变产权关系,随意处分,所以张某无权出售该套房产。

再次,从人情伦理上来讲,中华民族历来倡导父慈子孝,子女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传统美德。张某目前遇到的置换学区房的困境可以想其他办法解决,没必要非得把老父亲住的房子给卖了。而且如果张某的孩子知道张某为了自己上学把爷爷住的房子卖了,结果导致爷爷无房可住,孩子会怎么想自己的父母。作为家长应该为孩子做好榜样。

经过工作人员的努力,张某终于同意不出售老张某住的房子,表示自己再想想其他办法解决孩子的学区房问题。老张某也终于放下心来,父子间紧张的关系也逐渐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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