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陪外地朋友去了一趟后海。看到挂着“老北京”招牌的小吃店出售爆肚、灌肠之外,还有炸鱿鱼、炸鸡翅……朋友问店主:“这些吃食与老北京何干?”答曰:“游客需要就是买卖。打‘老北京’招牌卖外地东西的多了,您少见多怪。”后来再去王府井、大栅栏,果然,台湾烤肠、东北炖菜、山西刀削面、天津狗不理……都堂而皇之地挤进了“老北京”;号称“老北京工艺”,卖的却是世界流行的毛绒玩具,所谓“老北京手工卷烟”,在广西、云南旅游景区挂的是“越南特产”……朋友慨叹:“老北京”成了“大杂烩”。
什么东西才能称得上“老北京”?窃以为,至少需要两个条件,一是有历史,起码存在于三代人的记忆中;二是有特色,为北京所独有。如果再附加条件,还应该有文化,有故事,譬如豆汁儿、臭豆腐的传说。现如今不仅许多新鲜玩意儿成了“老北京”,甚至连外地、外国东西也混迹其中,岂不是“砸牌子”么?
需要就是市场,这话不错。但市场讲究规则。你若叫“商品大世界”,随你卖什么,但若挂了“老北京”的招牌,就不能什么都卖。这就叫名副其实,而且,唯有特色更能赢人。
以天津著名的两条商业街为例。食品街荟萃全国各派正宗大菜,风味小吃和各式西餐,可谓名副其实。但生意最红火的却是天津风味、狗不理包子、耳朵眼炸糕、十八街麻花……而其他许多正宗菜馆反倒显得冷清。古文化街上既有历经600多年沧桑的天后宫,又有新辟的民俗博物馆;既有天津传统的泥人张彩塑、杨柳青年画,又有湖笔、徽墨、端砚、宣纸,集浓郁的中国味、天津味、古味、文化味于一身,保有特色又不失其实。
保护“老北京”标识,政府有责任,市民也有义务。
□一刀(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