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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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公开征求意见
33片老城街区“化妆”须符合古都气质

 

本报讯(记者 李婧) 近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编制了《北京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与更新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旨在从技术上规范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在风貌保护与更新中的“宜”与“忌”,使街区在具体规划、设计及建设时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据了解,该《导则》已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市民可到网上查询《导则》的相关内容,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建言献策。

据了解,该《导则》的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老城内的33片历史文化街区,包括南长街、北长街、什刹海、大栅栏、鲜鱼口等区域,总面积20.6平方公里,占老城总面积62.5平方公里的33%,占核心区92.5平方公里的22%。中心城区范围内其他需要成片保护的地区可参照执行。

记者在《导则》中看到,在内容上,《导则》采取了整体控制与重点控制相结合的思路,分“街区整体风貌保护”“建筑风貌保护、控制与设计”“街巷空间及附属设施”三个层次进行风貌保护和控制,并按类别归纳了10项“保护要素”和10项“整治要素”。

在“保护要素”中,《导则》侧重于强调街区内各类有保护价值的元素,特别是街区天际线、整体形态特征和色彩基调、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等整体风貌方面的元素。另外,在其他方面,除了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和构筑物、街道和胡同肌理、历史水系等物质要素之外,《导则》还将街区功能、人口构成和社区结构、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物质要素系统纳入了“保护要素”的范围。

建筑风貌的保护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导则》在内容上着重对其进行了规范。按照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其他建筑的标准进行建筑保护价值的分类,系统提出了街区内建筑保护、修缮、改善、保留、整饰、更新中风貌控制应遵循的详细规则。此外,针对历史文化街区内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建筑设计和建设行为,专门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仿古建筑”风貌控制、建筑的内外装修或装饰、景观照明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比如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四合院建筑的外部油漆彩画,传统上较为低调、朴素,极少出现大量绘制苏式彩画等装饰性过强的做法。因此,虽然苏式彩画非常漂亮、精美,但在建筑修缮或改善时,也要进行严格控制,不得将其用于建筑外部。

《导则》在编制中也非常注重合理平衡保护与更新之间的关系,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中的各项改善措施提出了风貌保护和控制的要求,做到保护与改善的有机结合。例如,西城区佟麟阁路等处利用历史文化街区边缘可利用空间,建设了灰色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疏解停车占道和解决胡同停车问题,降低机动车停放对胡同交通和街区风貌的影响。白塔寺、前门等地区将电力、电信等市政箱体尽量设置于胡同内的隐蔽位置,并采取较为简洁、朴素的遮蔽措施,有效降低市政箱体设置对街区风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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