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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琪委员:破解“老楼加装电梯”实施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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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刘安琪委员:破解“老楼加装电梯”实施难点

 

本报讯(记者 李婧)2018年,“老楼加装电梯”工作被市政府列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昨天上午,在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部分界别联组会上,市政协委员刘安琪介绍,该项目2018年开工990部,完成加装378部,圆满完成了民生实事任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存在一些困难。”刘安琪委员表示,该项目实施中也存在开工阶段签字难、财政补贴到位难、运营阶段费用高、困难家庭乘梯负担重等难点,为了破解以上难点,刘安琪委员提出三点建议。

刘安琪委员介绍,“老楼加装电梯”项目实施难点之一在开工签字阶段。根据政策要求,加装电梯需征得“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实际为加装电梯本单元100%的居民签字同意。该环节是最基础也是推进最困难的,耗费大量人力物力。

其次是补贴到位比较难。刘安琪介绍,根据国家政策,市财政及有些区财政将对增设电梯项目实施补贴,不过申请财政补贴过程长、手续多、到账晚,不利于实施主体滚动使用资金,增设电梯项目本身为惠民工程,不产生经济效益,但资金的长期占用,加重了实施主体的资金压力和成本,更限制了实施主体对增设电梯项目的铺开、做大及发展。

基于以上因素,刘安琪委员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在居民签字阶段,可以建议报建前提为征得“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该项签字范围的调整可以惠及大多数居民,能够保障多数住户加梯意愿得以实施;第二,在财政补贴问题上,建议财政补贴在实施主体电梯设计方案通过强审后到位,尽量减少审批流程,加快审核速度,同时建议免除增设电梯财政补贴的增值税缴税,减轻实施主体资金压力,降低实施成本;第三,为减轻困难群体及老年人、残疾人的电梯使用费负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已建成电梯并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居民中的特殊人群给予补贴。补贴可按照“个人先交费、政府后补贴”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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