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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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劳”员工尽孝须防范侵权
严管车辆噪音守护百姓“安静权”
也说“便利店卖药”
挂牌子
“候补购票”一小步 人性服务一大步
用制度开启“护薪”之路
低头族闯红灯获刑 是惩戒更是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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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用制度开启“护薪”之路

 

岁末年初,为全力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近日,杭州市人社、公安、住建、工会、市监、司法等12部门联合,从现在起至2019年春节前,在杭州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12月3日《工人日报》)

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对解决欠薪问题,思想不可谓不重视,措施不可谓不多,声势不可谓不大,但十分尴尬的是,即使是在层层严防、严厉打击之下,欠薪尤其是恶意欠薪屡治屡犯,甚至出现了“前清后欠、边清边欠”的尴尬局面。

追根溯源,这中间固然有经济环境不佳、诚信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但劳动者的“维权困境”,以及制度上的含糊不清也是不可小觑的。以欠薪较为易发的建筑业来讲,其存在着一些制度性的缺陷:比如工程层层转包,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形成了到年底或工程完工才向工人支付工资的惯例等,再加上一些建筑商缺乏诚信,从一开始就将农民工带入了“被拖欠”的窘境。

要真正实现劳动者“劳有所获”,既要防微杜渐排查、铁腕整治欠薪,做到动真碰硬、毫不留情,更要用制度安排来开启“护薪”之路。一方面要完善用工制度,尤其是在建筑、装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全面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推广预缴工资保障金、发放农民工工资卡等制度,并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督查、行业自律严查等途径,不折不扣地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制、月薪逐月发放制;另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制度,在拿出“欠薪入罪”的具体解释和操作办法的同时,劳动、司法等职能部门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简化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程序,认真履行“强势维权代表”的责任,实现从源头监控到责任追溯的全覆盖。□徐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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