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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即将来临 工商给您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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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1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双11”即将来临 工商给您提个醒

 

提前关注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购买预售产品时,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及获得的赠品,均属《产品质量法》所规范的产品范畴……“双11”网购节即将来临,市工商局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

提前拟定购物单,盲目冲动不可取 “双11”期间,各大商家都会有不同力度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往往被大幅度的促销吸引盲目购买,忽略了商品的实用性和自己的真实需求,从而造成商品的闲置和资金的浪费。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要理性消费,提前拟定购物清单,按需购入商品,不要因一时冲动而盲目消费。

先涨后降套路多,促销规则读仔细 面对各式各样的低价宣传,建议消费者提前关注商品价格,警惕先涨价再降价的消费陷阱。在购买商品前,要仔细阅读平台网站和商家的促销规则,明确红包、积分及优惠券的使用范围,询问退换货方式及运费政策,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

缴纳定金需谨慎,款项支付要留心 购买预售产品时,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通常情况不予退还,尽量确定需求后再支付。支付过“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款项,避免因超期未付款而遭受经济损失。另外,消费者在支付货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在陌生网站或通过不明链接付款,防止上当受骗。

商品验收勿忽视,赠品同样有保障 “双11”期间,商品交易量大,快递运送时间长,消费者要摆正心态,不要心急。收货环节很重要,建议消费者要先查看商品的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定外观没有破损后再签收。同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所送的赠品也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发现赠品具有质量问题,可依法向商家索赔。

存证意识不能少,权益维护要及时 消费者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有存证意识,尽量保存好聊天记录、宣传介绍截图、消费凭证等维权依据。与商家产生纠纷后,如果无法协商解决,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周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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