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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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律师及时出手:400万元工资一分都不能少
参加培训班被流浪猫抓伤,谁负责?
让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立马走人 应否支付二倍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工受工伤 如何确定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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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0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参加培训班被流浪猫抓伤,谁负责?

 

案情介绍:

张女士11岁女儿参加了一个舞蹈培训班。在放学的时候莫名奇妙的被楼道里的猫抓伤了腿部。当时孩子也没有告诉老师,在门口接女儿的张女士一看孩子的腿流着血,问明原因后,带着女儿直接去动物防疫站注射了狂犬疫苗,前后总共花去了1000余元。事后,张女士找到舞蹈培训班的负责人刘女士要求赔付全部医疗费。但是刘女士说抓伤孩子的猫是流浪猫,只是猫咪出来时出于爱心喂喂它,她并不是猫的主人,拒绝赔付张女士女儿的医疗费。双方争执不下特来天通苑南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参加舞蹈培训班被流浪猫抓伤,培训班负责人到底有没有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刘女士虽然不是猫咪的主人,但是她经常喂猫咪,导致猫咪长时间待在此处,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但是在照顾同时也应承担必要的管理义务。明知道猫咪具有攻击性,也没有向学生们尽到提醒及看管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舞蹈培训班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免遭人身损害。故对于张女士女儿被流浪猫抓伤后发生的医疗费,应当予以赔偿。 

通过天通苑南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依法讲解,舞蹈培训班负责人刘女士愿意赔付张女士女儿的全部医疗费,并向张女士表示歉意,承诺以后在继续对猫咪献爱心的同时,会保护好学生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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