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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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零用钱协议”是一种教育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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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10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签零用钱协议”是一种教育尝试

 

近日,广东东莞一名律师妈妈与10岁儿子五年间签署的四份协议引发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有人认为签协议有利于孩子法律意识的建立,也有人认为协议缺少了人情味。律师妈妈对记者表示,五年间,孩子对协议从被动签署到主动参与成长了不少,习惯了在协议中充当“乙方”的儿子,也越来越意识到了规则和凭证的重要性。(10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妈妈与儿子签订“零用钱协议”,似乎有些太“正儿八经”了,显得比较机械呆板,不近人情,难以被大多数家长接受。可是这种事发生在律师妈妈身上就不奇怪了。因为律师的法治意识非常强,所以,律师妈妈用自身的职业优势管理教育儿子,是用以所学,发挥特长;同时,这也是一种育儿尝试,是否有效果,通过长期观察和孩子成长结果可以知晓。

窃以为,不论律师妈妈是否能够坚持到最后,类似的教育内容不可或缺。因为,进入法治社会以后,对孩子进行必要的法治教育,是家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因为,树立法治意识,学会按法治精神办事,不只是适应社会的需要,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然,否则,孩子将来会吃亏。比如,不少大学生身陷“套路贷”,与其法治意识淡薄不无关系。

还要看到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尤其是法治理念、法治意识的深入,依法办事与生活、工作等息息相关。因此,从小教育孩子树立法治观念,学会用规则保护自己,很要必要。□犁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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