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大学生代表列席教代会的多重意义
“学霸笔记”别当“应考宝典”
“不乱建仿古街” 应成共识
对面膜 要加强监管
迷失
对部分医院“傍名牌”现象应给予重视
让我们的手机 为父母照片留点空间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0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乱建仿古街” 应成共识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求真”成为传统村落修缮时追求的一大原则,导则明确要求,在传统村落修缮时,不得影响历史风貌的展示,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及构筑物,不应随意修建仿古街区等。(10月18日《北京青年报》)

“千街一面”,是许多地方仿古街给人留下的最大印象。每到一处,同样是青砖灰瓦、木雕花窗,清一色的店铺门面、手工作坊,似曾相识感扑面而来,让人恍惚间不知身处何地。

建造仿古街区,不是凭空搭积木,必须尊重历史传承,结合当地的文化底蕴量身定做。而时下,一些地方却是反过来了,拍脑袋想出故事卖点,勾勒出仿古街的样子,然后再对照图纸进行翻新改造,削足适履。正如此次导则所要求禁止的,“在古井上加建井亭、古碑加建碑亭、路口建牌坊、院外建影壁、路边加建汉白玉石栏等”,这些不仅破坏了历史真实性,也让这些仿古建筑、仿古街区显得不伦不类。此外,有的地方在建造仿古街区时,热衷于将村民全部迁出,空留下商铺店面,使得整个街区充满浓厚的商业气息,却少了些烟火味道。

盲目建设古镇古街,不仅不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也难以赢得公众的认可,得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如今,北京出台技术导则规范传统村落中建筑的修缮和改造行为,要求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人情味”,值得点赞。“不乱建仿古街”也应成各地的一种共识,无论是城市开放还是村落保护,都应尊重历史的真实性,不盲目移植嫁接。

□张涛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