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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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运营公租房将全面推广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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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国庆期间严查公租房转租 发现一起严处一起
市级运营公租房将全面推广人脸识别

 

本报讯(记者 张江艳) 为进一步做好公租房项目监管工作,坚决遏制公租房转租行为,北京市住建委国庆期间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丰台区阅园四区、大兴区高米店家园、海淀区金隅翡丽和石景山区金顶阳光4个公租房项目的后期使用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抽检,并对项目周边房屋中介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抽检公租房项目在宣传标识设置、举报信息处理、监督检查记录等方面总体符合要求。但个别项目也存在已入住家庭存档信息不齐全;举报渠道不通畅,记录过于简单;人脸识别系统使用不到位;对疑似转租家庭调查取证和应对处理不完善等问题。同时在对公租房项目周边房屋中介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疑似转租家庭,产权单位和区房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取证,对于违规代理经纪机构,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高限给予处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公租房项目产权单位提出要求,要加强“技防”信息手段应用,在市级运营的公租房项目中,全面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并借助物联网技术,采集租户开门、用水电气暖和电视网络等设备情况进行分析,对疑似家庭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到事前震慑防范、事中动态监测、事后严厉打击。同时加强常态化宣传,在公租房项目楼栋的显著位置,通过宣传栏、海报、标识等方式,大力宣传违规转租行为的严厉处罚措施,形成对违规行为的常态化震慑,提高租户自觉守规意识。此外,市住建委要求,各公租房项目均要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和举报平台,并设专人督办,逐件落实举报线索。同时,研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在充分保护举报人信息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公租房转租问题,发现一起严厉处理一起。对于违规家庭坚决取消实物保障房资格,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并限制申购共有产权住房,五年以后即使符合保障房条件也不再允许申请实物保障房。对于提供违规转租服务的经纪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源信息审核不严的网络平台,会同市网信办依法约谈平台主要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整治期间暂停其网站所有北京房源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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