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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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合同今起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为更好地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市场,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工商局起草的《北京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今天起至9月19日,市民可发送邮件到bjgshtc@163.com,为示范文本提出意见。

示范文本针对“先学后付”和“预付费用”两种不同培训模式特点,设定了不同的付款方式和退费方式,同时,根据其不同阶段权利义务关系特点设置了违约责任条款和合同终止条款,使得其适用性更强。

在内容上,示范文本针对驾培行业近年来热点投诉问题设置重点条款,包括退费问题、收费项目问题、学时问题、服务质量问题、合同有效期问题、驾培机构合同解除权问题。在退费问题上,此前,一些驾培机构为了防止退费,任意设置退费不公平条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示范文本根据培训行业特点和驾驶员考试科目学习规律,合理区分了退费的学程区间,将退费区间设置为档案受理前后、实际操作培训前后等几个阶段,使得退费条款更加明确和科学。

学时问题上,示范文本对缺课、迟到、补考等导致学时问题的具体情形进行了约定,根据驾培机构和学驾人过错分配责任,以避免过去因学时规定不明而引起的大量纠纷。

另外,由于各驾培机构班型和收费标准不同,示范文本通过附表形式将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各驾培机构自行定价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明示,使学驾人消费的明明白白;同时留白具体收费数额和对应班型,尊重各驾培机构自行定价权,充分鼓励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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