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远和根本上说,治理“天价片酬”还是要靠市场和法规两个手段。但目前,国内影视市场机制并不健全,缺乏自我净化能力,相关法规又不完善,这才是问题所在。
上周,爱奇艺、优酷、腾讯三家视频网站联合六大影视公司,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首次明确了演员的最高片酬限额——单个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其总片酬(含税)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元。
老实说,这个限额还是惊愕了许多人——限制了尚且还是8位数,不限呢?果然,随后的报道就有导演说出了某些明星片酬过亿的实情。
影视业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其价值取向影响社会风气。我们承认,演员片酬也是劳动所得,问题在于是否合理合法。
“天价片酬”之所以被诟病,首先就在于不合理——即使按照这个“限额”,也是普通劳动者几辈子辛勤劳作都不可能企及的。如果有人说这是正常、合理的,那还谈什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说什么“劳动光荣、工人伟大”?搞什么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社会舆论对“天价片酬”不是颇有微词,而是近乎声讨了。此前某公众人物公开揭露某些明星既拿“天价片酬”又偷税漏税,引来社会高度关注,舆论“一边倒”地要求政府彻查,相关部委联合通知要求治理,就是最好证明。
正是在各种力量,包括舆论压力的推动下,才出现了几大平台和影视公司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的声明。应该说,这是一个积极信号,至少表明,影视行业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表达了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的态度。不过,承诺能否兑现,还要看实际行动和效果。实践中,单方承诺缺乏制约因素,寄希望于行业自律还远远不够,说“每个行业成员都自觉抑制‘天价片酬’等不合理现象,有望改变行业不良风气”,也未免过于乐观。况且,某些影视企业仍有可能通过其他手段规避各种限制。因此,治理“天价片酬”不是短时间能够奏效的。
从长远和根本上说,治理“天价片酬”还是要靠市场和法规两个手段。但目前,国内影视市场机制并不健全,缺乏自我净化能力,相关法规又不完善,这才是问题所在。说“天价片酬”是市场的选择,那么,在票房、流量、收视率等都可以作假的背景下,谁还相信这个“市场”的真实性?说有《电影管理条例》《电视剧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那么,对演员片酬、“阴阳合同”没有明确制约,没有可操作的监督机制和违法罚则,谁还尊重这些法规的严肃性?可见,这些问题不解决,“天价片酬”等种种不合理现象仍会长期存在。
演员片酬应该占成本多少比例才算合理,是个专业问题,外行很难置喙,但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某些明星本身就是制片投资者,核算成本、控制片酬、发行收视都与其切身利益相关,不用他人制约,明星自己就会精打细算。这个办法倒是可以借鉴。制作成本与演员切身利益挂钩,片酬标准才是市场调节的结果。
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发展迅猛,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相关法规还不完善,出现某些问题并不奇怪,重要的是,政府、企业(包括演员)应该正视问题,下决心整改,前者加强管理,后者学会自律,加之舆论监督,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