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我们拿到拖欠工资了!谢谢您。”最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帮扶中心的李艳飞接到了工人李师傅的电话。这位李师傅和他的10个工友曾在今年3月在帮扶中心投诉被拖欠工资一事。
他们投诉后,经过帮扶中心的多次调解,李师傅等9名工人和企业签订了调解协议,还在第一时间置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协议。目前,工人们不仅拿到了拖欠工资,还拿到了补偿金。
立案:
工人投诉老板不发工资
今年3月5日,十几名工人来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的帮扶中心投诉:“我们公司总是拖欠工资,老说没钱,经常压三五个月才给。现在,最近一次的工资又拖了好几个月。各项社会保险上的也不齐全,我们这事儿你们管不?”
面对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李艳飞,26岁的李师傅说,他自己前俩月的工资单位一直没发。这次来的几个工人里,还有人被拖欠了半年的工资。“每个月三四千块钱,钱虽不多,但它是我们过日子的钱。公司不给我们,我们没法生活呀!”
“管!当然管!”李艳飞赶紧把工人们带到会议室,几名职工继续倾诉公司不正确对待他们诉求的做法。
原来,这十余名工人来自一家医疗器械的技术公司,都是一线生产工人。去年,企业因资金链条断裂造成资金紧张,职工工资总是拖几个月才发放。由此,造成了工人生活困难,并对老板、企业产生的意见。
帮扶中心立刻将这起拖欠工资的事情立了案。
企业:
资金困难暂时发不出工资
3月6日,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致电涉案企业的人力资源部。
“对,我们这就去您那里商量怎么办。”该企业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没多久就来到帮扶中心。
该负责人介绍说,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是事实,“我们不是不想给。企业发展太快,去年融资不太顺利,资金链条断了。现在我们生产的大型医疗器械还在销售中,都是高端的设备,卖出去一台就有几千万的回款。所以,还是请您帮我们劝劝工人,再等等!”
帮扶中心负责此事的李艳飞说,中心了解到这家企业有一百多个工人,一直正常经营,不像是个能随时跑路的皮包公司。“你们回去好好想想办法,工人的工资得保证,越快解决,才能越快让工人踏实工作。”
帮扶中心:
职工维权期间不算旷工
听说帮扶中心找了单位,而且单位还承诺发工资了。来咨询的工人们每天一趟地往帮扶中心跑。有好几天,李艳飞来上班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工人蹲在门口等着开门了,见有人进门就过来咨询“工资啥时候才能到手?”
看到工人们这样着急,李艳飞也跟着着急起来,要求公司马上派人来和工人协商解决工资问题。李艳飞特别提醒企业:“工人们来帮扶中心这里维权,是因为你们没发工资在先。他们来这里咨询协商的时间,不能按旷工算!”
工人们听完这话也有了底气。不过,他们还有一些担忧。
“我们也不想在公司干了,如果自己提出辞职,还能有经济补偿金吗?”工人们问。
李艳飞说:“你们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单位没有足额发放工资。根据法律规定,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人们说:“要是这样,那个经济补偿的钱,我们也得要!”
李艳飞说,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这个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协商:
9名工人签订调解协议
3月9日是一个周五,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企业工会主席都来到帮扶中心。为了避免双方发生争执,帮扶中心安排企业和员工分别在两个会议室,由调解员分别跟他们谈话。
听说工人们要辞职,还要经济补偿金,企业人力资源总监说:“工资我们肯定会给你们发,只要容我们几个月都能给。可是,工人自己提出辞职,补偿金嘛……企业正缺资金,确实给不了。”
在另一间会议室,职工们的态度很坚决:“工资得要!干了这么多年的补偿金,也得要!”
双方都有自己的道理,调解员来回协商了9个小时。
调解员一会儿对企业说:“拖欠工人的工资,工人们如果去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和工资都是要给的。”一会儿调解员又得劝工人:“诉讼一旦进入司法程序,时间会比较长,多耽误一个月,你们的日子就要多难一个月。让企业早点发钱,你们好早点谋划其他出路,效果可能比这样僵持着好。”
当天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过了3天,即3月12日,双方再次来到帮扶中心。
这一次,企业做出让步,同意在半年内全额给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工人们表示,如果企业兑现承诺,可以少要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于是,现场有9名职工与企业签订了调解协议,企业也松了一口气。
此后,帮扶中心的工作人员又协助双方到仲裁委,将调解协议置换为由仲裁委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调解书。“这样做是为了使职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劳动仲裁调解书签订以后,只要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企业不能按照协议书履行义务,职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没过几天,工人和企业双双给帮扶中心送来了锦旗。近日,工人们陆续收到了企业发放的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本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