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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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民意的两种态度……

 

西安一项涉及广大市民切身利益的政策,从仓促征求意见,到市民强烈反弹,最终副市长公开道歉,前后不过5天。工人日报关于此事的报道中,该市有关领导对待民意的不同态度引人注目。

事情缘起该市公安局、环保局联合发出的《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按其规定,全市将有20万辆“老旧汽车”自实施之日起,禁止或限制在西安行驶。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当地媒体的民意调查显示,反对者十倍于支持者,人们质疑,此项政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甚至不合法。

面对民意,该市环保局某负责人“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回答:“这个政策肯定要去做的,不会取消。”此话引起市民更大反感。所幸,公众的反对、媒体的监督,以及属下的不当处置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由副市长公开道歉,承认政策出台“考虑不周全不充分,操之过急”,工作人员“过于急躁、情绪化,解释沟通不到位,造成了公众的担忧”,表示诚恳接受群众批评。

西安这项政策是否合法、能否实施姑且不论,只说领导者面对民意的态度。那位“不容置疑”的负责人,显然把自己当做“官员”,不加掩饰地表现出“权力的霸道”,其所谓“情绪化”的实质,是忘记甚至不懂得自己是人民公仆,这种人应该“回炉”教育。那位公开道歉的副市长,放下的是“身段”,代表的是政府,尊重的是民意,知错就改,理应褒扬。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政府施政是通过人(干部)的行为实现的,有错误很正常,不正常的是掩饰错误,甚至霸蛮固执,悖民意而妄为。政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尊重民意,勇于承认错误,及时纠偏拨正,才会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一刀(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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