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5岁的郑胜利(化名),已经与他曾经就职的某琴行有限公司打了将近两年的官司。他说,自己先是被公司调岗做仓库库管,他不接受。于是,他在微信里向经理请假去申请仲裁。可是,请假之后,公司以旷工、自动离职为由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
因公司不认可郑胜利有过请假的事实,双方发生争议。仲裁委认为,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解聘行为合法。
由于本案争议双方提交了很多微信、QQ对话截图和电话录音等电子证据,而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不高,所以,相关的事实真相不能还原。不过,北京朝阳法院审理此案后于近日宣判:确认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郑胜利支付赔偿金、加班费等3万余元。
职工:
公司因效益差将其非法辞退
郑胜利在2013年入职这家琴行,职务是钢琴销售顾问。他说,他家住西北五环,曾在航天桥附近的门店做事。因业绩不错,他从普通的销售顾问一步步升职成了店长。
郑胜利说,从2015年冬季开始,店里的销售额出现下滑。到了2016年,公司因效益差关闭了马甸分店,同时,降低了所有店面的目标业绩。即使这样,各门店的业绩完成情况仍不及以往。
郑胜利认为,从这时候起,公司就想开始裁员。“我个人性格比较直接,也可能是说话得罪了公司的领导,加上现在经营情况不好,他们不想让我在这里干了。”于是,在没有和他商量的情况下,公司将他从航天桥门店调到双井门店,职务也从店长降为销售员。
“公司安排调店,一般应依照就近原则调节,而双井店是距离我家最远的一个店面。况且,这家门店也是2015年以来业绩较差的一个店。”郑胜利说,来双井店工作的三个月里,他的业绩明显下滑。而公司实行业绩与工资直接挂钩考核制度,这就使他的收入减少许多。
2016年6月30日,郑胜利在公司QQ工作群中看到,人事主管发布了有关他调岗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将他从双井门店调到仓库做库管。“这个仓库在东六环,距离我家更远。不说别的,光每天上下班在路上的时间就需要四个小时。这分明是逼着我辞职。”
郑胜利说,当天下午他给公司经理曾某发了微信,内容是:“我不服调动,要去申请仲裁,请假两天。”请假之后,他周四周五没上班,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到周一上班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踢”出工作群。第二天,他去公司打卡,发现自己的指纹信息已经被删除了。
事后,他找到店长补了假条,但公司坚持认为他没有请假,有好几天没上班,期间算旷工,属于自动离职了。
在法庭上,郑胜利将自己向经理请假的微信、对话截图作为证据进行提交。公司辩称,从微信上只能看出他向一名叫“JE***”的微信号发出过“我要去申请仲裁,请假两天”的对话,既不能看出该人已经同意请假,也不能看出该人就是他的主管领导。至于郑胜利在请假回单位后补签的请假条,公司认为,签字的人只是个店长,其没有批准请假的权力。此外,这张后补的请假条不符合请假程序。
公司:
他没请假不上班是旷工
对于郑胜利辞职的经过,公司说法与他的主张截然相反。
公司法务告诉记者,郑胜利刚入职的时候业绩不错。但是,他之后的业绩出现了滑坡,而且已经找好了其他工作,随时准备跳槽。
“我们有电话录音,他亲自给老板打电话说,他已经找好了其他工作,就想在我们公司混几个月,等另一家公司接收。我们是考虑他在任何门店,都会拉低业绩,没有门店肯接受他。所以才把他调岗到仓库。”公司法务说,他给老板打电话的电话录音已经提交给法庭。郑胜利离职后,公司还在工作群公布了他自动离职的消息,已经尽到了通知义务。
公司法务表示,作为销售,周末不休息是惯例。销售每周两天的休假可以向店长要求倒休,所以,郑胜利在周四、周五、周六、周日不来上班,已经算旷工了。
判决:
公司辞退员工属违法
近日,本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判。
法院确认,公司在2016年6月30日在工作群通知,将郑胜利的工作岗位从店长调到库管,又于2016年7月5日在工作群里发布解除郑胜利的劳动关系的信息。但公司未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提交证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基于此,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等损失3万余元。
“本案的特点是,当事双方提交的绝大部分证据都是微信和QQ对话截图。”审判长杨晓娥告诉记者,此类证据叫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的效力不高,一般需要对方认可,或结合其他证据才能有证明效力。
“电子证据包括短信、邮件、网页截图、微信或QQ的聊天记录,还有电子打卡记录等等。”杨晓娥法官介绍,此类证据提交至法院,最好先进行公证,增加证据的证明效力。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提交此类证据的特别多,经过公证的特别少。如果对方也认可这些微信、QQ的内容,这些证据通常会被采信。如果对方不认可,这些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就小了。”杨晓娥法官说,在本案中,郑胜利提交的证据有向经理微信请假的内容,但微信号是否是经理的,微信截图有没有经过编辑,都没有办法确认。由于公司不认可微信内容,所以,这份证据的证明力不大。
不过,杨晓娥法官表示,公司在QQ工作群里发布了郑胜利调岗的通知,郑胜利回应不接受调岗。这部分对话是经过双方认可的,能证明事实发生的过程。
“由于公司给他调岗从销售调整为库管,工作性质差距比较大,没有得到他本人的认可。这种情形可视同当时他没有岗位,无法工作。而且他本人也向公司表达了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此事,所以在他请假之前,双方已经发生争议。郑胜利去仲裁解决此事,即使请假形式不对,也不影响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杨晓娥法官说,公司在QQ工作群宣布郑胜利离职的方式,也没有得到郑胜利的认可,从形式上看,公司也没有做到解除合同通知的义务。
律师支招
微信、QQ对话如何取证?
虽然郑胜利赢了官司,但从案件审判的过程中可以看出,他给经理发送请假微信的行为没有得到认可,他向法庭提交的请假微信对话证明效力也不大。对于微信对话如何取证这个问题,北京律师赵金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取证的方式方法。
就本案而言,赵律师说,郑胜利可以在起诉前搜索经理手机号码,如果能搜索出该微信号,就说明该微信号与经理的手机号码已经关联。这时,他可以到公证处将微信号和手机号具有关联性进行公证,同时对微信号上的对话内容也进行一下公证。
提起诉讼后,郑胜利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该手机号机主个人信息。一旦微信号的关联手机号能够确认机主身份,这项证据的证明力度就大大地增强了。
赵律师说,从本案的证据来看,郑胜利还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这个用户名为外文的微信号就是他的经理本人,之后,才能证明他存在请假的行为。
□本报记者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