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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工商分局召开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 专项治理行政约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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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7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工商分局召开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 专项治理行政约谈会

 

为进一步强化对电动车经营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教育培训,推动经营主体主动下架违规车辆,开展好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6月28日,丰台工商分局会同丰台公安分局消防支队,组织丰台区100余户电动车经营者在山西大厦召开了违规销售电动车行为专项治理行政约谈大会,就丰台区电动车销售、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要求各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约谈中,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会长郭金芝对参会的电动车经营主体负责人作了题为《新国标与北京市场》的授课培训,对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修订、新旧国标过渡期内标准执行情况及新标实施后的经营规范向与会经营者做了详细的解读和分析。丰台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对销售场所消防安全进行了提示,要求经营者加强消防安全领导及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会上,丰台工商分局联合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为辖区内50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发放了电子信息公示屏。该电子信息公示屏滚动公示电动自行车门店营业执照、经营品牌及生产企业授权书;公示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展示企业生产许可证、品牌商标使用权证明及丰台工商分局与经营者签订的合规经营承诺书。同时,为方便消费者了解相关政策法规,明明白白选购,显示屏中还附有工商部门、消防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规范经营、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并配有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协会致消费者的一封信,重点说明了选购及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参会经营者代表宣读了《自觉守法 合规经营 销售合格电动车》倡议书,全体企业签订了《合规经营承诺书》。

丰台工商分局对辖区内广大经营者做出三点行政提示。一是严格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对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不拆卸原厂配件,不更换大功率蓄电池,不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二是主动采取措施,停止销售违规电动车。三是自7月份起,对仍在违规销售上述车辆的经营主体,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此次约谈大会为后续治理工作的坚定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孙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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