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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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巧取证妙诉讼讨回赔偿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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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10天即摔残 老板否认有此人
农民工巧取证妙诉讼讨回赔偿15万

 

在很多人眼里,建筑工地是个乱糟糟的所在,一不小心就会磕着碰着。一直在老家做水电设备买卖的张子奇为换一种生活方式,经朋友介绍于2015年来到北京,并在一个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工作。

岂料,他入职后的第10天就从梯子上摔下来,构成9级伤残。而建筑公司老板为规避赔偿责任,不仅不支付医药费甚至对外宣称工地上根本没有他这号人,也从来不认识他。这让他十分郁闷!

为治病,张子奇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不少债务。为讨回这些损失,他几经周折,最终获得了公益律师于帆的帮助。在律师指导下,他巧妙地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在打赢一场又一场官司之后于6月15日获得了15万元赔偿。

入职10天即摔残 想打官司无证据

张子奇今年36岁,老家在山东聊城。近年来,他一直在家做水电配件买卖,偶而也给一些工地做水电管道铺设安装业务。

“做这种生意挣的钱只能够一家人吃喝,想干点别的事不行。很早以前,我就想把店铺卖了,改行做别的。”张子奇说,由于改行不容易,在北京打工的老乡鞠某介绍他到工地上打工。

“到工地上打工也行,可以开开眼界,说不定还能从中找到其他发家致富的机会。”张子奇说,2015年7月14日,鞠某将他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刘某。刘某在浙江一家企业设立的北京分公司的建筑工地当包工头,因他熟悉水电安装业务,刘某就让他到工地上从事水电安装工作。

干了刚刚10天,由于多日劳累加上中午困倦,他一不小心就从5米多高的梯子上摔下来。周边的同事赶紧拨打急救电话并把他送到医院。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头面部、腿部多处受伤。

住院期间,刘某支付了一部分医药费,此后就不管了。无奈,张子奇的家人只能自筹款项治病。实在借不到钱了,张子奇的妻子就找公司交涉,想让公司分担一部分费用。

此时,张子奇已经做完内固定手术,身体恢复得也不错。可是,公司的答复是:张子奇是包工头刘某招来的,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根本没有这号人。退一步说,公司工地上即使有张子奇这个人,那也是承包工程的包工头刘某的帮手,或者是小包工头,绝对不是公司员工。既然不是公司员工,张子奇就不应该找公司要钱!

公司这样说话,张子奇不知说什么好。他想打官司维权,但手中什么材料都没有。在仲裁委立案时,他直接告诉工作人员说:“我连人还没有认清楚就摔伤了,上哪儿提供在公司工作、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公益律师授机宜

民工巧妙取证据

“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证明、没有考勤记录、还没有同事证言,总之,我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自己与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张子奇说,在没人愿意帮他打官司的情况下,他偶然得知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可以免费为农民工打官司。于是,他就找上门来求援,中心指派于帆律师为他代理案件。

与律师谈话时,他说自己没有任何证据。于律师说:打赢官司完全看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不用打官司了,必输无疑!如果能够提供证据,接下来可以进入仲裁程序,进行劳动关系确认。如果劳动关系确认成功,公司若不服还要经历法院的一审、二审程序。要是在法院最终胜诉了,可以继续往下走,继续向公司索赔。相反,如果官司输了,就不能再谈赔偿这件事了!

听完这些程序,张子奇才感觉到证据的重要。但什么是证据?如何取得这些证据?他不知道。于律师告诉他,先要从提供劳动、获取报酬上找证据,为确认劳动关系打基础。

按照律师安排,张子奇做的第一件事是让包工头刘某写工资欠条。面谈时,他坚持不能谈工伤一事,只要求把上班的钱给了。即使当时不能给钱,也要让刘某写明他在工地干活的天数、工资标准及工资总额等内容的欠条。

第一份证据就这样拿到手了,第二步就是要求实际支付工资。

经核算,张子奇的工资有2000多元。刘某不给钱,他就天天找刘某哭穷,摆出一副不给钱不罢休架势。刘某被缠得没办法,答应结算工钱。为拿到发放工资的证据,张子奇坚持要求把钱打入银行卡。

过了几天,刘某把钱打到了银行卡上,但寄款人不是刘某。

“这是不能证明发放工资事实的。”于律师让张子奇通过微信纠正错误。张子奇通过微信问刘某:“寄款人是不是笔误,写错了?”这句问话,刘某不回答即是默认,可以证明他是汇款人。刘某如果否认,以前汇出去的钱就“丢”了。如果张子奇纠缠不休,他需要二次支付。这一招儿,让刘某吃了一个哑巴亏。

发微信之后,张子奇又打电话给刘某,同时作了录音。在电话中,他反反复复说来工地工作的时间、工资标准、干什么活、怎么受伤的等内容,然后,把相关内容刻成光盘作证据材料。

一张保单露真相

公司认错给赔偿

光有张子奇与包工头刘某的对话录音、工资证明等还不行,一旦建筑公司否认与刘某有关系,此前所有的努力都会付之东流。

“必须找出张子奇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的证据。”于律师说,包工头的存在给工人维权带来的困难是巨大的。因为中间隔着这一层关系,工人们每天除干活还是干活,不少人甚至连公司的名称、法定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都说不清楚。

“再难也要去找。”律师让张子奇去打听,不论从公司还是别处,只要有价值的信息都要过过脑子。一天,他听工地一位工人说,公司好像给工人投了什么保险。

听到“保险”两字,于律师闻风而动,开始给各家保险公司打电话,查询张子奇身份证下有无保单。一次次地失望、无望,最后又升起希望,经过一段时间查找,于律师终于查出了张子奇的保单。这张保单,是以公司的名义为张子奇在平安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投的人身意外险。

“可是,这个保单的投资时间是在张子奇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于律师分析认为,这是包工头或公司为减少自己的损失采取的虚假投保行为。

不过,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确认张子奇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了。历经仲裁、法院一审、二审之后,张子奇的劳动关系、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均得到确认。此后,劳动部门又认定其为工伤,经鉴定达到了9级伤残标准。

“张子奇可以有理有据地主张公司赔偿了,可是,考虑到公司对此事的态度、经济状况,需要从实际出发,追求可实现利益最大化!”于律师说,由于公司为推卸赔偿责任,不仅诉讼时不出庭不应诉,事后还一直把责任往包工头刘某身上推,在索赔立案时仍然将总公司、分公司均列为被申请人或被告,让其跑不掉。

在仲裁庭审时,公司依然无理搅闹。对此,于律师据理力争,用一个个扎实的证据和法律规定,驳得公司哑口无言。最终,仲裁裁决公司支持了张子奇的全部请求,由公司向其支付176448.62元。

“裁决后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一审程序后,我们打听到公司涉及很多纠纷,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程度。”于律师说,为获得实实在在的赔偿,张子奇要见好就收,适当让步!

庭审中,于律师与包工头进行多次沟通,最终由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公司总计支付张子奇15万元,当场兑付5万元,余款于6月30日前全部付清。

“这次调解的数额虽然比仲裁委裁决数额少了2万多元,但它让张子奇尽快拿到了钱。”于律师说,在调解书中双方还有一项明确约定:“单位不按时支付剩余款项,需向张子奇支付违约金2万元”。有了这个约定,单位如果违约一定会付出代价的!

□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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