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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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套路深 交易记录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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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8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络购物套路深 交易记录要保存

 

本报讯(通讯员 曹海东)当前“网络热”逐步渗入千家万户,网购的普及性、便捷性使之成为大多数人的主要购物方式,但由于网络购物有别于传统实体店购买的特性,其中各种购物或服务存在的很多问题和风险,让涉及网络消费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

典型案例

近日,怀柔工商分局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称其网购的手机存在严重欺诈问题,所购的新手机实际为翻新机。经怀柔工商分局工作人员了解,消费者李某在网站上看到手机销售的广告,准备购置该手机,手机的销售方式为快递公司代收款项,李某收到手机后当场验货并将货款付给代收快递公司。几天后,李某发现手机出现故障,经过仔细勘验发现手机为翻新机,再联系网络销售方时对方以商品已开封拒绝退货,然后不接听消费者电话。由于李某网购不是在正规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没能保留交易记录,且销售方主体不明确,也没有要求对方开具发票,因此工商部门无法协助进行维权。

工商提醒

消费者网购商品时要在收到货后仔细检查清楚,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产品,建议还是尽量到正规实体店购买,即使出现问题,维权也相对容易。怀柔工商分局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要认真查看经营者的资质是否合法。消费者在交易前,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商家信息是否属实,同时建议在交易中核实商家经营资质,即使日后出现商品质量问题或者拒绝履约等消费纠纷,工商等部门也可以根据注册的固定经营场所查找商家并介入处理。

2.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方式进行交易。

3.要对网店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诸多细节进行全面了解,辨别真伪后再做购物消费决定。

4.妥善保留交易记录,索取发票购货凭证,便于作为今后维权依据。购后要保留好购物电子订单,确认短信及聊天记录,尽量保留有网站消费内容的页面及快递单号,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5.如在网购中遇到纠纷,首先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卖家以及快递公司协商处理。协商未果时可向卖家及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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