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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旅游市场“四黑”需监管“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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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整治旅游市场“四黑”需监管“亮剑”

 

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在北京召开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针对即将到来的暑期旅游旺季,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重点规范出境游、边境游、一日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违法行为。(6月4日《经济日报》)

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社、黑店“四黑”问题,近些年来屡被媒体曝光,不仅有“天价魚”、“天价虾”,更为甚者直接强买强卖,甚至辱骂殴打游客。“四黑”问题简直成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难以治愈的“顽疾”。任其下去,势必影响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应该说,近些年来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存在的“四黑”问题整治,的确是有一些务实举措的。旅游市场存在的“四黑”问题之所以“久治难愈”有其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除主要由于利益驱动所致外,与少数地方的疏于监管,尤其是相关部门对一些地方出现的旅游市场“四黑”问题缺乏“亮剑”精神不无关系。换句话说整治打击的力度还不够,违法成本低,很难长“记性”。

首先,“亮剑”应体现在执法力度上。依法治旅是旅游业发展的本质要求和关键保障,必须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其次,“亮剑”应体现在监管有效上。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离不开监管的常态化。比如旅游联席会议、旅游失信“黑名单”、摘牌降级、警告处罚、通报处理、旅游执法工作考核激励等,这些无疑都是整治旅游市场“四黑”问题的切实举措。同时,应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的有效监管。□张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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