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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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10小时化解员工老板2年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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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签劳动合同 不属违法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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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薪不发 员工扣车不还
法官10小时化解员工老板2年恩怨

 

无论从法律规定看,还是从人情道义讲,按月及时发放工资是每一个企业老板应尽的义务。可是,老板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不发工资,员工该怎么办?方迪德的做法是:你欠我工资不发,我逮住开公司车外出办公的机会扣车不还。你若给钱,我就还车。否则,就这样耗下去,看谁着急!

事情刚发生,公司还真的挺急:一边催要,一边报警,一边以侵占公物为名开除方迪德。起初,方迪德挺得意。但公司坚持不给钱,时间长了,他觉得总扣着单位的车又不能用也不太合适。可是,就这样送还公司吧,又有点不情愿。

时间一晃就是两年,双方的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在北京市大兴法院审理此案时,方迪德不再要求公司按裁决支付61550.76元赔偿,公司则同意给付38000元了结争议。近日,经过毛希彤法官10小时调解车归原主、员工受偿。

欠薪欠费欠补贴

员工扣车不归还

今年39岁的方迪德是北京人,大学毕业后他一直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2015年1月,他入职北京一家水处理设备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至2019年1月14日,约定其担任公司工程部经理职务,月工资8000元,在工作期间执行标准工时制度。

方迪德说,对待工作,他事事处处认真负责。自入职之日起,他就经常加班且从未休过年假。然而,从2016年3月1日起,公司开始拖欠工资和加班费。更让他不能忍受的是,他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在其垫付后,公司也不予报销。从2016年4月起,公司又停缴了他的社会保险费用。

为这些事,方迪德曾多次找公司老板赵丽协商,要求支付其劳动报酬。而老板既不说明欠薪原因,也不支付相关费用。

就这样被拒绝,方迪德很不甘心,认为公司有意刁难他。鉴于公司已经违反法律规定,他在整理资料时发现:自2016年3月1日至7月4日,公司拖欠他的工资总额已达3.2万元。此外,在2016年4月13日至6月1日,公司还拖欠他延时加班费120元、周六日加班费4416元。

“按照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年休假的法律规定,在职期间我尚未休过带薪年假,公司应支付的未休年假工资应为5138元。”方迪德说:“老板更不讲理的地方是,我出差为公司办事,公司不仅不支付人人都享受的外出工作工时补贴610元,就连我自己垫付的3469.5元差旅费也不予报销。”

“钱在老板手里,她不给,我没办法。可是,当时就打官司,我手里证据也不充分,只能忍着!”方迪德说,2016年6月24日,公司安排他到昌平区旧县维修设备。因路途遥远,老板同意他开公司的黑色雪佛兰轿车前往。

当天,方迪德未回公司。停了两天,公司报警,说他违法扣押公司车辆。

公司发文辞员工

员工维权去仲裁

到派出所报警的是老板赵丽,她告诉警察说,出事当天的情况是:方迪德提出昌平维修设备太远了,要求开车去。她没太在意,就把那辆车让他开走了。

“到晚上,我给方迪德打电话,问为什么还没回来?他说,回老家密云一趟,周二把车开回去。”赵丽说:“我让他把他所在的地址告诉我,让司机去开车,公司着急用车。但他说,不用来了!”

“由于他一直没有告诉我车停在什么地方,我又等了两天,见他一直不把车开回,今天就来报警了。”赵丽说。

警察联系方迪德时,他将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2016年7月5日,公司以方迪德私自扣押车辆未还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其辞退。7月8日,向他发出辞退通知书。

“既然公司走到这一步了,还不清偿工资,我只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方迪德向仲裁机构提出7项仲裁请求:除要求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加班费、年假工资、差旅费、工时补贴外,还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4万元。这些项目合计金额将近7万元。

仲裁庭审查真相

公司应赔六万元

在仲裁庭审中,公司同意支付方迪德被拖欠的工资,但不同意支付赔偿金。原因是他因严重违反制度规定、恶意挪用公司车辆被公司依法除名,公司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对于加班费、差旅报销款等,公司认为其实行实报实销制度,没有拖欠差旅费和外出工作工时补贴的情况。由于已经按时足额支付加班费、方迪德已经休过年假,故公司不同意其相应请求,请求仲裁裁决驳回其申请。

为证明解除方迪德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公司提交《员工手册》予以证明,该手册载明: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予以辞退。……挪用公款、侵占公司财物或具其他营私舞弊行为。方迪德对该证据真实性不认可,称从未见过手册。

方迪德则提交派车单及其发给老板的手机短信截图,证明其未私自扣押公司车辆。该派车单记载:日期:2016年6月24日。使用部门:售后。使用人:方迪德。起始地点:公司,目的地:昌平旧县。用车事由:地铁车辆段维修。该派车单上有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名。

短信截图显示:时间:7月8日,周五14:24。内容是:赵总,我收到公司辞退我的通知书。第一,我没有扣押公司车辆,我已给你汇报过车没有油了,无法开回来。第二,杭总说了,不许我开车,如果开车出了事故我自己负责。我也和人事经理罗某说,请公司司机去加油把车开回来。第三,你安排谁和我交接工作及结算工资等事宜?

公司认可派车单真实性,但对证明目的不认可,认为派车单上用车时间为6月24日,但直到6月30日仍未归还,因私自扣押车辆时间超过正常使用时间,该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对短信截图真实性亦不认可,理由是未出示原件,未有老板回复。

对此,仲裁委认为,公司虽以方迪德私自扣押车辆未还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双方并未约定还车时间,且《员工手册》中也没有相关约定,故应认定方迪德的行为未构成侵占公司财物的情形。而公司以侵占公司财物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应对其进行赔偿。

对于方迪德提交的《2016年在职员工加班剩余整理单》《6月份生产工时统计表》及8张《工时单》等证据,公司或认可或否认。仲裁委认为,既然相关证据是真实的,就应支持方迪德相关主张。由于差旅费报销单等证据上有出差信息和公司负责人签字,故应予以支持。据此,裁决公司应向方迪德支付被拖欠工资3.2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4万元、未休年假工资1471.26元。工时补贴610元、差旅费报销款3469.5元。以上各项共计61550.76元。

法官调解10小时

两年纠纷终化解

公司不服裁决,向大兴法院提起诉讼,毛希彤法官主审本案。

庭审中,公司继续主张方迪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非法侵占公司车辆,理应解除其劳动关系且无需进行赔偿。

方迪德辩称,其在开车返回途中没油了,加油时发现加油卡上只剩下5元钱,他就将车停在路上打车回家了。第二天,他把车辆拖到自家附近,并发短信让公司派人开回,而公司一直没开。

“公安局联系过我,我告诉了车辆具体位置。”方迪德说,自2016年4月产生纠纷至今两年多了,公司不履行裁决意在继续拖延时间,请求法院支持其诉求,尽快了结此案。

法院庭审结束,毛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经同意后,毛法官开始充分了解双方意向,并达成如下协议:方迪德返还车辆。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8万元,一次性解决双方之间包括仲裁裁决书纠纷在内的所有劳动争议。

关于汽车交接问题,调解笔录签完字就即从大兴赶往密云办理。就这样,从当天下午1时调解开始,到晚上11时公司收到车辆,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终于圆满结案。

□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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