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二孩政策的开放,越来越多的职场女性加入准妈妈的行列。然而对于她们而言,生育之路将面临很多问题:在孕期内究竟享有哪些特殊的待遇?当面对不公平待遇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面对法律赋予的“特权”,又当如何正确地行使权利而“不逾矩”?(5月21日《北京晨报》)
笔者认为,要让二孩政策达到预期,政府部门除了要继续加大对生育的投入,比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照料责任,让男性承担更多育儿成本,完善医疗卫生设施,设立更多质优价廉的公立托幼机构,来打消生育家庭的生育顾虑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为女性共造一个“无差别”就业环境。
首先,立法机关要对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法规进行必要的修订,制定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款,保护女性平等参与就业的权利。其次,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与干预,建立健全就业性别歧视救济机制,发现歧视现象及时干预,并对涉嫌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公开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再其次,女性在遭遇就业歧视时,也要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如果受歧视的女性选择忍气吞声,用人单位自然就有恃无恐。
当然,出现这样的问题也不能一味地批评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毕竟所有单位都必须要考虑用人成本,而女性生育确实会影响到单位的运转。但从宏观角度考量,生育是影响人类延续的千秋大事,任何单位都要有承担社会长远发展的责任感,不能只计算自己眼前的利益。这显然也需要国家层面上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通过减少税收、资金倾斜等激励用人单位聘用女性,约束、引导用人单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从而推动企业在招聘当中一视同仁。□祝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