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消费者王女士致电中国电信客服投诉称,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从2017年11月开始,她连续4个月被扣了两项服务收费——七彩铃音月使用费和七彩铃音-SP彩铃通讯费,每月共计15元。经过反复沟通,客服最终同意取消,并承诺返还之前多收取的费用。像王女士这样,被通信运营商“强制消费”开通“影子服务”的案例并不鲜见。(5月10日《新华每日电讯》)
“影子服务”是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的侵犯。知情权、选择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要权利之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企业有责任与义务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既然“影子服务”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为何还能大行其道?一方面,它的隐蔽性极强,“悄悄地”服务与扣费,许多消费者长期被蒙在鼓里。另一方面,涉及金额小,主张赔偿的维权成本高,即便有人发现猫腻,也可能只是要求运营商取消服务、终止收费而不再深究,运营商违法的成本极低。
所以,要消除电信运营商的“影子服务”及其隐蔽扣费,消费者首先应该多较一些真,在日常消费中保持认真比对话费账单的习惯,看看自己的话费是否稀里糊涂地“被消费”。
当然,还需要完善监管手段。据报道,大量“影子服务”的收费纠纷源于运营商的电话外呼营销。为提升业绩,县区一级运营公司将大量电话外呼营销,外包给营销团队操作,外包商为多赚钱,往往不按规定操作。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应加大力度,整顿与规范电信外呼营销。同时强令电信运营商开通相关业务时要严格执行“二次确认”,而非一个打电话就行。□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