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然而药物一旦过期,它的化学成分、有效性、毒性等都可能发生改变。近日有媒体报道,虽然家庭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但长期以来,过期药却面临着无人回收、无处回收、难以回收的尴尬局面。过期药物回收难,究竟难在哪里?(4月30日 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朱慧卿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