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单位都没谈成,却先抽了四五管血体检,不是应该先面试谈谈薪金待遇,再体检吗?”眼下进入招聘季,在一个网上求职论坛里,这条帖子引来了近百条留言。人社部门则表示,现行法规并未对招聘流程做出规定,有劳动就业专家表示,建议用人单位招聘标准化,以及体检结果通用,使招聘更具人性化。(3月20日 《新京报》)
尽管法规未对招聘流程做出规定,而且企业也有权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来安排招聘流程,但是这样的体检前置做法,却给应聘者带来诸多不便。一方面会造成重复体检的出现,以短期内频繁拍X光为例,有可能对应聘者健康带来一定损害;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其求职成本。
重复体检除了折腾求职者外,更容易造成面试用人时的偏见。比如,很多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尽管身体状况并不妨碍其所应聘的工作岗位。但在体检后的面试中,就有可能被“刷”下来。解决上述问题,一则,招聘单位应多些人性化考虑,多站在求职者的角度来考量他们的难处,不应只为了一己之便而折腾求职者,走笔试、面试、体检常规路未尝不可;二则,即便先体检再面试,招聘单位不妨看一看求职者近期的体检结果,多些体检结果的认同,若无必要,完全可以让求职者避免重复体检。
同时,职能部门对此不妨多些智慧性解决办法。比如,从2011年开始,部分省份已经出台规定解决求职者多次重复体检的问题。广东深圳、东莞等地就规定,应聘人员只需持有一份相关部门认可的医疗机构体检报告,一年之内无论找几次工作都不用再做体检。况且,求职体检报告的共享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问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行动起来。
□杨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