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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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户外劳动者沐浴“权益阳光”
期待“天天3·15”
加快共享单车立法
“浓缩书”并不是 真正的阅读
员工生日享带薪休假,很有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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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期待“天天3·15”

 

又逢“3·15”。照惯例会有个打假晚会之类的大型活动,曝光若干问题,点名无良厂商,以此宣示为消费者维权。年复一年,是不是有点“疲劳”?

此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7年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百分制下,被测评的50个大中城市的消费者满意度综合得分为71.75分,并称“总体处于良好水平”。老实说,这个分数有些尴尬——比及格略高,算良好勉强。如果考虑到某些消费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身体健康息息相关,甚至人命关天,这71.75的满意度实在不能算高。

以食品安全为例。即使不算网络上接二连三、真假难辨的信息,仅官方媒体披露,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的食品就涉及了大部分入口品种。今天这不能吃,明天那不能用,消费者成了惊弓之鸟,消费几乎成了风险行为,让人情何以堪。

怨媒体推波助澜吗?尊重公众的知情权是媒体的责任。无风不起浪,只要不是杜撰,不是有意误导,及时提示消费者并没有错,即或前后报道有差异也正常。

怨消费者太敏感吗?谁都想平安无事,谁也不愿自己吓唬自己。实在是伪劣的东西太多,多得让人宁信其有,不信其无。消费者是无辜的。

怨厂商无良吗?产销伪劣品的毕竟是少数,多数守法户就成了被殃及的“池鱼”。他们也会抱怨政府主管部门没有尽到打击违法,保护守法的责任。

于是,政府主管部门无可推脱了,有责任为公众提供安居乐业、无忧无虑的环境。倘若产品标准、质量监督、市场管理都环环扣紧,何来那许多伪劣产品?消费者成了惊弓之鸟不是他们无能,而是政府的尴尬。执政为民,打击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当属政府本分、职责。

消费者期待“天天3·15”,而不想类似过节,一年只轻松这一天。

□一刀(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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