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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僵尸车”需要常态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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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清理“僵尸车”需要常态化执法

 

从6日开始,朝阳城管、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开始对全区“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个专项治理行动将直到年底,改善市容环境秩序、消除安全隐患。 在整治行动中,朝阳全区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70余人,拖移“僵尸车”13辆。(3月7日《北京青年报》)

联合执法清理“僵尸车”,确实是一种高效的处置方案,能够集合多个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展开统一执法集中清理行动。从维护城市公共区域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的角度看,尽快将遍布城市街头巷尾的“僵尸车”全部清理干净,亦是不可缺少的工作。朝阳区的联合执法清理“僵尸车”办法,具有操作性强、可复制的特点,适宜向其它城市推广经验,各地都应积极学习,对“僵尸车”打响“歼灭战”,并以此为基础,探索常态化执法模式。

随着我国进入汽车社会,部分车辆已进入更换周期,车辆淘汰率提高,淘汰下来的车辆就被废弃掉,成为“僵尸车”大面积出现的一个主要因素。还有一些旧辆性能下降、接近报废,维修代价过高,或者是事故车无法转手,也被车主废弃掉。还有部分车辆涉及大量违章、未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其金额已超过了车辆价格,亦因此被弃置。

要想将“僵尸车”问题彻底解决掉,还需对“僵尸车”进行定性,比如符合超过停放期限、找不到车主等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处理细则,分门别类出台处理方案,并明确清理“僵尸车”的负责部门,以落实常态化清理工作。

□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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