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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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法官为您欢乐过节提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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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法官为您欢乐过节提个醒
聚餐莫劝酒,喝酒勿开车;旅游合同宜明晰,维权留心存证据;聚赌涉违法,娱乐莫过头。
 

春节是亲朋好友团圆、聚会的日子。近日,北京市密云区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王宁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用真实案例解读了节日生活中容易引发的法律纠纷。职工可以透过这些纠纷的解决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更加自觉地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案例1

聚餐劝酒朋友醉

放任其开车须担责

去年春节,家住密云区的李某邀请小刘等9人在饭店吃饭,小刘驾车前往。席间,小刘等人喝了酒。饭后,9人又前往KTV唱歌。离开KTV后,李某、沈某、王某、小刘驾车去了王某的公司。随后,小刘驾车先后送李某、沈某回家。

而小刘在自行驾车回家途中与一重型普通货车相撞,当场死亡。经鉴定,小刘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0.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经密云公安分局交通大队认定,重型普通货车驾驶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沈某在明知小刘饮酒驾车的情况下,还放任其开车送他们回家,虽然他们对小刘驾车回家进行过口头上的劝阻,但并未采取有效的方法予以阻止;王某在明知小刘、李某、沈某饮酒的情况下,未尽到必要的提醒及劝阻义务,放任了三人开车离开。最终,判决他们承担40%的民事责任。

法官说法

王宁法官说,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难免饮酒。但饮酒过量或不当劝酒,不仅会造成自身健康损害和生命危险,也会为劝酒者惹来麻烦。

《侵权责任法》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通则》也规定,公民由于过错(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这就是说,如果劝酒行为造成对方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境地,劝酒者就负有相应的保障被劝酒者人身安全等义务,应当将醉酒者安全地护送回家。如果不顾后果进行劝酒,造成对方健康受损,或者不履行护送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劝酒者过度劝酒,致他人深度醉酒,明知他人可能处于危险之中,却不履行扶助义务,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重大损害或者死亡,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当然,劝酒者应当负多大的责任,应当视其劝酒的程度与履行义务的程度来确定,因被劝酒者通常是成年人,自己本身也应有一定的自制力,对损害结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2

旅游合同约定明晰

如被侵权可以索赔

2018年1月初,刘女士选择到海南旅游,并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约定由旅行社为刘女士提供海南自由行6天旅游服务,费用6300元。合同第二条内容是:服务费用包含:1、酒店:某酒店海景房五晚,入住时间1月9日,离店时间1月13日,房间数量1间。

签订合同后,刘女士按照约定向旅行社支付了旅游费用。但刘女士到达三亚后,却被告知酒店已无房间,需住在旅行社安排的其他酒店。第二晚和第三晚,刘女士自行寻找住宿。后刘女士诉至法院,认为旅行社构成欺诈,并要求双倍赔偿其损失及额外支出的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双方所签合同明确约定了到达海南后的住宿标准,但旅行社实际未能向刘女士提供约定的住宿条件,故旅行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赔偿刘女士的合理损失。

法官说法

王宁法官说,《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第1款规定,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有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等行为,游客请求旅游经营者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旅游经营者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王法官建议春节旅游时应与旅游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签合同时要对出发地、游览时间、旅游购物的次数和停留时间等做出明确约定。在旅行途中,如果商家单方面、强制性地要求增加消费,消费者既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及其他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案例3

想挣钱竟动歪脑筋

因赌博犯罪被处罚

家住密云的张某今年60岁,因家中经济条件不好,就想利用村里人组织的牌局赚点小钱。2017年年底,他通过他人牵线,让组织牌局的人到他家里进行“押宝”,组织20余人聚众赌博。他从中抽头,共获利2000余元。

2017年12月5日,张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并被公诉机关以赌博罪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罪行,有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王宁法官说,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在一起打个牌、搓个麻将不算什么,但千万不能涉赌,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亲属之间小赌例外。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关于“赌资较大”的认定国家并未有统一的规定,由各地自行确定。

北京市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处500元以下罚款;赌资设定为500元至15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因此,王法官建议,亲友间玩打麻将等娱乐活动时切勿突破法律规定的限制。

□本报记者 王路曼 通讯员 相颖 高天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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