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2月6日启动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特等奖将获得50万元奖金支持。今年评审接受香港、澳门地区申报,这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中尚属首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特等奖由国务院批准的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接受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申报,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大类,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总计1356项,授予相应证书、奖章。
教育部表示,评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成果将分别获得50万、10万、2万元奖金支持。各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推荐单位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和师德表现过硬,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