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工会力量,维护职工权益,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特别是在事关全局、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时刻,工会要敢于站出来,坚定地站在职工立场,旗帜鲜明、不遗余力地为职工说话、办事,才能赢得职工的信赖和社会的尊重,不负“桥梁”“纽带”使命和“表达者”“维护者”称号。
在刚刚闭幕的北京两会上,政协工会界提交了《关于建立完善工匠和高技能人才待遇机制》的提案,为首都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献计。无独有偶,在先后召开的各地两会上,政协工会界提案踊跃,如武汉市工会界《探索以“建设者周转公寓”取代工地临建》提案、上海市工会界《加强新业态企业就业形态法律研究,落实新型用工模式下职工权益保障》提案、四川省工会界《关于城市困难职工脱贫解困的建议》提案……在小组会上,工会界委员更聚焦职工权益,积极建言献策。基于充分的会前调研,提案、建议都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可操作性强。
政协是社会各界代表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工会界委员作为职工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积极为职工群众代言,不仅可喜,而且必要。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多元化已是不争的事实,不同利益群体(阶层)代表参政议政,有不同的利益表达是正常现象。而劳资博弈中“强资本弱劳动”同样是不争的事实,但在话语权、表达权上,劳方弱势明显,需要有人代言,这个代言人就是工会。这点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是其职责所在,也是其历史使命,进入新时代,工会只能做得更多,更充分、更好。
工会为职工代言,要主动出击,要依法办事,要有理、有据、有节。笔者想起十年前全国两会上的一次辩论,就是一个鲜明、成功例证。
当时,《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质疑、责难不少,甚至有人要求暂缓实施,某企业家就向大会提交了要求修改《劳动合同法》的提案。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对立法的提出修改意见无可非议,代表所在社会阶层说话也无可指责。问题是,有人代表经营者、投资人(资方)说话了,谁来代表职工群众(劳方)说话呢?无疑,工会组织责无旁贷。
正是在那次会议上,全总负责人代表工会界委员作大会发言,旗帜鲜明地指出:对《劳动合同法》存在着误读、误导,因此不是修改与搁置的问题,而是如何宣传、执行的问题。借此向全社会发出了工会的声音,表明了工会的立场,使劳方的意见走进共商国是的殿堂。与此同时,工会报刊连续以主要版面和较大篇幅,宣传、解读《劳动合同法》,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由此向全社会宣传了工会的主张,扩大了工会的影响,起了重要的舆论导向作用。广东省总工会更通过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愿与企业家们一起算算用工成本账,看是否合理……这种公开回应的负责态度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实际行动,令社会各界对工会刮目相看,不仅使缺乏话语权的职工群众受到鼓舞,而且令作为强势的劳方也不敢小觑。
显示工会力量,维护职工权益,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特别是在事关全局、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关键时刻,工会要敢于站出来,坚定地站在职工立场,旗帜鲜明、不遗余力地为职工说话、办事,才能赢得职工的信赖和社会的尊重,不负“桥梁”“纽带”使命和“表达者”“维护者”称号。
各地及全国两会陆续召开,我们期待更多工会为职工代言的声音。
□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