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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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岂可变身“职业中介”
春节“用工荒”在于管理思维“短视”
也说“100%满意度”
“定心丸”
春节消费季 要具备维权意识
职工普法工作应遍地开花
“民间艺人进课堂” 让教育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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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岂可变身“职业中介”

 

职业院校本以培训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为己任,倘若只念自己的利益算盘,一则会侵害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二则也会为企业非法用工埋下伏笔;三则更会丑化职业院校的形象;四则从长远来看,更不利于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所以,对职业院校存在的“利益中介”现象,不能听之任之,还须真正“管”起来。

寒假到来,一些企业又将目光瞄准学生群体,以招用实习生的名义获取廉价劳动力。记者发现,通过顶岗实习,一些职业院校将学生送进企业充当“学生工”,进行高强度、低收入、技术含量低的劳动,使学生权益受到损害。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是职业教育“校企结合”题中之义,却被某些企业及院校“念歪了经”。(1月30日 《工人日报》)

职业院校本以培训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为己任,倘若只念自己的利益算盘,一则会侵害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二则也会为企业非法用工埋下伏笔;三则更会丑化职业院校的形象;四则从长远来看,更不利于现代职业教育的发展。所以,对职业院校存在的“利益中介”现象,不能听之任之,还须真正“管”起来。

其一,需要完备的制度以及强化的执行。据了解,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其中就对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等进行了细致规定。而尤为关键的是,要将这些规定真落地。

其二,职业院校与企业应摆好自身位置。校企合作,于职业院校、企业和学生都有积极的作用;但这本“经”不能念歪。一方面,职业院校作为教授学生知识、培养学生技能的主体,须围绕培育人才这个核心,处理好各方的关系,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在校企合作中的各个程序要光明正大,如,学校在划定对接企业时,不妨多听听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对实习生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管控,杜绝企业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另一方面,对于实习企业而言,也应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实习生,不同于正式员工,并且学生与实习单位未建立起真正的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由劳动法来调整,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为来处理。但是,即便这样也应遵循“合法”用工的原则。尤其是在工资待遇、福利保障,不能因其是“实习生”就另眼相待。当然,企业的“自律”很重要。

其三,实习生也应增强法律意识,理性面对实习。一方面,对学校违规安排的实习,有权利说“不”;另一方面,在实习当中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也应学会依法维权。再者,面对学校组织的正规实习,自己也应有一个端正的态度,比如,自觉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妨把实习阶段就定性为自己的“正式入职”,用责任心干好每一项工作。

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就需要规避职业学校沦为“职业中介”,甚至是成为非法企业的“傀儡”。因此,教育部门还须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能任由侵害学生权益的事件一再发生。唯有如此,“校企结合”才能走好正路,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杨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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