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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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需理性考量力争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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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需理性考量力争办好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补充,是国家鼓励企业为职工提供稳定的社会保障的好事,但没有强制要求,不是法定福利,因此需要理性看待,力争把好事办好。

近日,由于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企业年金成了热门话题;由于这笔钱意味着退休后可以拿到“双薪”,提高生活水平,令许多人翘首以待,更有人计算出个人缴费若干,数十年后收益惊人;还有许多人以为这是一份国家规定的新增福利而欢呼雀跃,更有媒体称,企业年金“已成好企业新‘标配’”云云。

然而且慢!这里有两个前提需要弄清楚,有一个问题要问明白:办成这件好事的现实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首先,企业年金是建立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的,仅此一条,至少目前还有许多企业没有做到,缴费不足或根本未缴的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效益不好或连基本生产经营都在维持的企业问题尤多,“基础”尚不牢靠,何论“之上”?当许多职工连基本保险都“不保险”时,短期内要实现这个“标配”,难度可想而知,几十年后的事情更是没谱儿。

其次,企业年金是自愿购买的,“可由企业出资,也可由企业和职工按比例共同出资”。要企业掏钱,而且是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后,不能不说是一种负担,势必增加成本,没有点儿实力的企业岂肯“自愿”?对职工而言,倘若收入不高,甚至勉强养家糊口,又何来这笔“自愿”的额外钱?即使收入较高的职工自愿投入,前提还是企业肯掏银子,可见实现这个“标配”的谈何容易。

企业年金不是国家规定的福利,不是每个职工都能够享受到的,这点必须对职工讲清楚。某些媒体用大字标示企业年金如何美妙,却有意无意地将“自愿购买,非强制性”隐含在文内,不免有误导读者之嫌。而且,企业年金也并非新鲜事物,12年前,,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第一份企业年金计划落户在联想集团,其实力尽人皆知,可见起点之高,实施不易。至于以个人与企业月缴若干,测算出退休时“可以多拿几十万元”,是以企业加倍缴纳,个人月收入不低于6000元为前提的。试问当今中国有多少企业肯花这笔钱?有多少职工月收入能达到这个水平?如此测算,没有实际意义。

现实且可靠的数据是,人社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7.6万户,占全国企业总数1462万户的5‰;参加职工2325万人,不足全国职工总数3.91亿的6%。如果排除垄断行业、财政补贴等无代表性、无可比性的因素,考虑到全国八成以上职工在非公单位的现实,企业年金这个“标配”恐怕还是个可望不可即的“画饼”。更重要的是,若有钱的企业都“年金”了,没钱的企业连“基本”都不保,差距会越拉越大,这是一个不能不重视的问题。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补充,是国家鼓励企业为职工提供稳定的社会保障的好事,但没有强制要求,不是法定福利,因此需要理性看待,力争把好事办好。此事可以宣传,但不宜过度渲染,更不能“吊胃口”。从实际出发,从多数职工考虑,眼下更重要的还是尽快尽力把法定的、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完善起来为好。

□张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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