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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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路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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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五环路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点

 

近日,市安全监管局召开视频会议,全面部署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明确了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搭建销售棚、配送、销售、回收、总结等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其中,配送开始时间为农历腊月十五日,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五日至次年正月初五日。

据介绍,今年的工作强调了“统一部署,属地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从实、从细”的总体要求,源头上严格行政许可、过程中强化监督检查、措施上狠抓工作落实的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安监局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和零售点,包括临时零售点和长期零售点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在本市五环路以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五环路以外区域,已设置长期零售点的区要通过压减数量,实现“一区一点”。在各区划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内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确保城市中心区和建成区的安全。

此外,今年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和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率需达到100%,考核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100%。

□本报记者 刘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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