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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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必须尊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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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治社会,必须尊重规则

 

1月5日,安徽合肥高铁站一列开往广州的列车上,一名带着孩子的女子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不让高铁发车,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据了解,当天该趟列车G1747因天气原因,进入合肥站时已晚点,计划在合肥站停站时间为15分钟,该女子的行为并未造成列车进一步晚点,在列车停车至第14分钟时,该事件得到处理,没有造成网传的导致列车延误4分钟。目前,该女子已交由铁路警方进一步处理。(1月9日中新网)

正常人都知道,列车、航班等特殊交通工具有固定的运行时间,除非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不会因为某个乘客的迟到而“晚点”,迟到的乘客应自行承担不遵守规则的后果。仅仅因为“我老公来我就走”,便用身体堵住高铁列车门,阻碍高铁发车的女子,毫无疑问是极度自私地在破坏规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女子已属于非法拦截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最高可处10日拘留。此外,假如造成公共秩序混乱,或者有其他严重后果,还有可能构成犯罪,受到严厉制裁。虽然其行为并未导致列车进一步晚点,但要知道,多数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均属于“行为犯”,只要当事人有相应行为,就已构成违法,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

简而言之,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必须尊重规则,用刚性追责维护规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相关部门不要因为未造成严重后果而将阻拦高铁作为“小恶”而放纵,否则就会形成规则人人可以践踏,底线谁都可以突破的“破窗效应”。只有提高执法人员果断制止违法行为的临场处置能力和水平,并“不以小恶而放纵”,严肃追责任何破坏规则的行为,方能树立规则的权威,让社会更有序,公众更安全。

□史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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