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婧)在近三年受理的51件一审走私刑事案件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28件,占比最大。有被告人将整根象牙绑在身上企图蒙混过关。昨天,北京四中院发布《走私刑事案件审判白皮书》时,通报了上述情况。
根据白皮书,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走私案件51件,共涉及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毒品罪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4个罪名。其中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件28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案件13件,走私毒品案件9件等。
在已审结的28件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案件中,有31个被告人,最高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最低为判处一年有期徒刑缓刑6个月。实施此类犯罪的被告人存在很强的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对走私物品进行特殊包装和隐藏,如用锡纸包裹,就能顺利通过X光机的检查,蒙混过关。有很多被告人从务工所在国当地的“黑市”购买象牙等物品,个别人认为一旦查获也不过是没收走私物品而已。
这28件案件中,犯罪对象都是珍贵、濒危动物制品,没有动物活体。包括象牙、犀牛角、穿山甲片、玳瑁、棕熊胆及狼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