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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征意见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一房多卖、阴阳合同、户口逾期迁出……这些都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发生的纠纷。北京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对现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做出重要修订,相关示范文本已通过“首都之窗”网站(www.beiji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至本月26日。

《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自行成交版和经纪成交版合二为一,形成了统一的新版《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文本中细化了出卖人对房屋权属及使用情况的告知义务,将买卖双方对交易房屋需要了解的问题进一步在文本中明确、细化。

其中,明确房屋成交价格的构成及金额,减少“阴阳合同”交易。在文本中明确“该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已全部包含在上述房屋成交价格内”,并进行了详细列举,防止买卖双方为了规避税收,将房屋成交价格拆分为净房屋价格和装饰装修等价格的情况发生。同时文本要求房屋转让价款、申请贷款与申报的房屋价款、缴纳税收时申报的房屋价款一致,减少交易中出现的“阴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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