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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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 须遵循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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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2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业打假人” 须遵循法律边界

 

近年来出现了“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有的甚至成为“职业索赔人”。近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职业打假人”这个备受争议的群体开始转战网络,并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的新趋势,甚至在QQ群中有专门的业务探讨和新人教学群。(12月14日 《法制日报》)

“职业打假人”,不仅通过打假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而且也摸准了这一行业里的无限商机。更深远的意义是,对市场消费环境的净化作用。但另一方面,职业打假人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他们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从而也导致了他们到底是“维权卫士”,还是“买假牟利”的争议。

事实上,从事职业打假未尝不可,想学习职业打假技巧也值得推崇,但是打假的行为须遵循法律边界。职业打假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条文熟识不能缺失,但是打假也须出于公正之心,而不能借此发财之后,又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纵容;或者进行陷阱打假,敲诈勒索,暴力胁迫等等,如此只能给市场环境带来混乱,更无法营造让人放心的消费环境。

对于商家而言,一方面要守法经营,坚决对假冒伪劣产品说不;另一方面,面对一些职业打假人的非法侵扰,也应坚决进行抵制,并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再者,对于一些打假人提出的问题,也须正确对待,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同时,相关部门不妨对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给予重视,比如,对其进行一定的监督培训,既加强技术指引,让其打假更加规范有成效;更应该防范矫枉过正,规避敲诈勒索行为的发生。同样,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而言,在消费纠纷面前,依法、理性、科学、文明维权最重要。

□杨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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