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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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缘何顾虑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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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缘何顾虑重重?

 

农民工大多自视卑微,不愿“招惹是非”,不是万不得已,不愿也不敢与企业对抗,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也担心能否赢得官司。对此,工会为之维权,需要辅之以必要的心理疏导,帮他们打消顾虑。特别是要向农民工讲清楚,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民工维权难,众所周知;难到什么程度?人们却了解不多。日前,吉林省总工会维权律师王雨琦讲述了一桩她经办的农民工工资与社保案,此案涉及100人,却只有6人寻求工会法律援助,此后却有4人陆续退出,坚持到底的两个人“也一直表现得非常犹豫、担忧、不自信,甚至在开庭和最后签字时都忍不住全身哆嗦。”这样的场景,想想都令人感慨,案中反映的诸多问题也颇具代表性。

农民工之所以顾虑重重,是因为维权路上有太多的障碍,需要逐一因应对策。

农民工大多自视卑微,不愿“招惹是非”,不是万不得已,不愿也不敢与企业对抗,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也担心能否赢得官司。这就是所谓“强资本,弱劳动”现象。某些无良企业正是利用了农民工的这种心理,才敢肆无忌惮地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对此,工会为之维权,需要辅之以必要的心理疏导,帮他们打消顾虑。特别是要向农民工讲清楚,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部分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影响,法治意识薄弱,缺乏法律常识,甚至“受欺负”了也不明白自己的哪项权益被侵害;即使有诉求,条件也很低。本案中,维权职工不懂得保证最低工资、缴纳社保是企业的义务,却为自己该不该维权而犹豫;看到企业因工作量骤增,调涨了工资,觉得收入可以维持生活了,就有人退出诉讼,并且坚持要求律师消除“案底”,怕的是维权行为给自己的工作“找麻烦”。由此可见,日常的普法教育,仍是农民工维权必补的一课,必要的前提。

维权缺乏足够的证据,势必处于劣势甚至败诉。本案6名寻求法律援助者中,只有两人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时限,其余4人只能去寻找类似工作现场、工资发放等相关证据,结果还是有人因为找不到有力证据而最终退出。劳动争议中,原告基本都是劳动者,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是必须的责任。因此,日常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十分必要,特别是劳动合同,绝非可有可无,那是劳资双方责权利的契约,是劳动者维权的基本保障。

企业的拖延、狡辩,往往使得本就怯懦的农民工“知难而退”。本案中,企业律师坚持抗辩,声称原告是临时工,不用补缴社保。所幸工会维权律师未雨绸缪,提供了企业更名前原告便在企业工作的证据,指出了企业违法必须承担责任,才打赢了官司。没有这样专业的法律援助,农民工能否胜诉真的很难说。由此可见,农民工加入工会,遇到困难时寻求“娘家人”的帮助是必要且现实的。

打不起的维权“持久战”。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一裁两审”制,程序繁琐,耗时也长,劳动者很少能有时间、精力和经济实力应对,而且,一旦按程序维权,还面临被企业辞退的风险。因此,这个处理机制需要改进、完善,如扩大对证据一目了然、能够充分证明事实的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尽速结案。当然,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办事、各级工会组织主动作为,将劳动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是最佳选择。

□张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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