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走高,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记者日前采访发现,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传销披上了“虚拟货币”外衣。部分组织和个人打着“虚拟货币”“数字货币”“互联网代币”等旗号,以高额“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推广返利”为诱饵,利诱、欺骗广大群众缴纳入会费用成为会员,并鼓动会员发展下线,骗取钱财。(12月12日《工人日报》)
“虚拟货币”因可匿名、不受国界限制、不易追踪等特性,常被不法分子利用,沦为洗钱、贩毒、走私、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道具。今年9月,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将其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要求立即停止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借“虚拟货币”概念,炮制网络传销骗局,突破了传统地域空间限制,迷惑性、欺骗性很强,识别、打击难度大,令人防不胜防。“虚拟货币”不能是法外之地,必须下猛药、用铁腕治理。
对“虚拟货币”等新式传销,用传统“打法”难免力不从心,要求我们在监管手段和打击方式上也需与时俱进,不断升级。在监管手段上,无论是网络监测还是款项追踪,技术上都要走在传销组织前面,任其耍什么伎俩,都能见招拆招;在打击方式上,改变“单兵突击”方式,坚持“全国一盘棋”,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协查等方面合作,畅通各种监督渠道,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把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同时,对社会公众要加强教育引导,增强他们分辨能力与防范意识;建立网上交易风险提示的常态化机制,提醒公众理性谨慎投资,避免上当受骗。□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