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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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用好“母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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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当用好“母子合同”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需要在遵从法律的基础上多些智慧性解决办法。尤其是在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备的当下,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法律办事至关重要。

日前,在河北承德双桥区一家小吃店,翻开店里签订的工资集体协商“子合同”,记者看到,服务员、配菜师、洗碗工等岗位的月工资都细化列出,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19日。小门小店员工工资也能得到如此保障,得益于双桥区总工会在非公企业大力推行的“母子合同”。(12月11日《工人日报》)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它是保护劳资双发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更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尤其是,对于员工而言,有了这一纸合同,就如同给自己穿上了一身法律护身衣,能够在自己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及时得到法律护佑。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一项法定要求,具有多赢的意义。

签订劳动合同,尽管有相应的集体合同范本做参考,但是对小门小店的约束力不强,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发放标准仍然是老板自己说了算,涉及到一些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集体协商方面,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这也正是,集体合同的缺陷所在——有“统”无“分”,只重区域协商而忽视了个体差异。

而“母子合同”的面世,无疑能够纾解上述遗憾。据悉,河北承德双桥区“母子合同”的主要特点是,依托各镇、街道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平台,由镇、街道总工会代表职工与辖区内企业代表进行协商,就职工工资标准等达成的协议,即“母合同”;而各企业再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工资等问题,与员工协商并签订协议,即“子合同”。

“母子合同”的好处,至少有三点,一是充分考虑行业与企业的整体规范,给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画出了一个“大圈”,就能够督促企业用人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又彰显了岗位与个体灵活性,让企业和职工都有了获得感与实实在在的收益。再者,由于“母子合同”整个签订过程,工会和职工代表全程参与,还要上报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案,也有助加强劳动用工监管。

不过,“母子合同”容易签订,关键是用人单位和员工能够按“合同”办事。为此,双桥区的做法是,在建立“母子合同”备案的基础上,制定了职工代表巡视制度,监督合同落实情况。当然,外界的监督力量毕竟有限,所以,对于劳资双方而言,既然签订了合同,就须按合同办事,而这也是维护好自身权益的最可靠保障。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需要在遵从法律的基础上多些智慧性解决办法。尤其是在劳动法律法规不断完备的当下,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法律办事至关重要。因此,其他地方的劳动部门和工会不妨对“母子合同”进行借鉴,通过“母合同”体现整体规范,“子合同”突出个体差异,以更好地维护劳资双方权益,从而构建起稳定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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