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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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巧诉讼 倒逼公司付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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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定员工没有证据 用人单位恶意赖账
法援律师巧诉讼 倒逼公司付欠薪

 

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最起码应有本人为单位工作的事实、自己的工资标准、总共干了几天活、应该给多少钱还欠多少没给等证据。可是,肖友仕等6人没有这些东西。

他们记得最清楚的只是:在公司工地干7个月活,总计欠薪72917元。为讨要这些钱,他们到公司吵过闹过,但无济于事。后来,他们寻求法律援助。但援助律师一开口要上述证据,跟他们一起来的同事就呼啦啦走了一大半。

面对这种情况,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于帆律师一方面让他们继续收集证据,一方面研究诉讼策略。最终,通过分拨立案、相互作证,以及旁敲侧击、倒逼单位出示证据等方式,为他们讨回了公道。

辛苦工作七个月

欠薪七万难讨回

肖友仕、刘德全等6人的老家分别在四川、山东、河北。近年来,为了挣钱养家,他们常年外出打工。2015年春节刚过,他们来到北京,被公司安排到朝阳区化工路东口焦化厂南区一个项目工地做水电工。

肖友仕说,到单位干活时公司曾经与他们签订过劳动合同,但这些东西都被公司收回去了,工人手中没有留存。

“截至2015年8月底,我们6个人在工地整整干了7个月的活,但公司没有全额支付事先约定的工资。”肖友仕说,他和刘德全等6人总共被拖欠工资72917元。

“要是此前不追着讨要,公司欠我们的工资还会更多。”刘德全说,当年8月底工程完工了,公司虽然让他们离开工地,但死活不给这些剩余的工资。

“我们这些人家庭负担重,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1万元钱在家里很管用。”肖友仕说,他自己算是这6人小组的班组长,他不能光让大家干活,而不管大家收入。况且,他的工资也被拖欠了。

“项目经理不给我们结账,我们就去找公司。谁知道公司把事情办得更绝,不仅不让进大门,还以扰乱办公秩序、损害公司声誉为由打110报警,让警察将我们赶走。”肖友仕说,家里的老人孩子都着急用钱,可工钱就是要不回来,大家实在想不明白:公司凭什么不给钱呀!

想打官司无证据

无奈之时获援助

时间过得很快。眼看大半年过去了,仍然不甘心的肖友仕等人开始寻求以诉讼方式讨要欠薪。

到法院咨询后,他们才知道,讨要欠薪需先申请仲裁。在仲裁委立案时,他们不会填写仲裁申请书。想请律师打官司吧,他们又舍不得花钱。

“当然,必须花钱时我们也不会吝啬。关键是那些律师一看我们手里没有证据,怕打不赢官司,所以,都不愿意受理我们的案子。甚至给钱都不要!”肖友仕说,万般无奈中,他们找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

在这里,他们仍然没有打官司所需要的证据,接待他们的于帆律师也说:如果没有证据,不要说工钱要不回来,甚至连你们是公司的人、为公司干过活的事实都可能不被承认。

“我们一听这话,全傻了!”肖友仕说,于律师把话说到这里却没有拒绝帮助的意思,她除了让大家继续找证据外,还告诉大家找什么样的东西才是法律认可的证据。

“于律师说,凡是能证明我们在公司工作的事实都是有效证据。为了算清每个人被欠多少钱,还要找到证明自己工资标准的材料。再者,还要证明我们每人干了多少天活、应该给多少工资,截至目前欠了多少钱。”肖友仕说,找这些证据说着容易做着难,一同前来求助的同事有七八人因此放弃了,最后只剩下6个人愿意继续打官司。

不久,肖友仕等人找到一些证据。于律师一看,这些证据分别是:一张有工人签名的工资公示表,但表上没有单位盖章。一份电话录音。这个录音是肖友仕作为班组长在此前和公司负责人打电话时留下的。当时,他怕公司赖账就长了个心眼做了这个录音。虽然录音的内容很乱,但有总比没有强。

此外,是其他结过工资的同事写给公司结清工资的单子及银行对账单。还有肖友仕签名的工作联系单、分包工程量确认单、安全交底表等。

看着这些不完整、不全面、不充分、不连贯的证据,于律师清楚地知道:如果以此来证明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从法律角度讲还有很大的欠缺。若直接以此去打官司,败诉的风险极大!

怎么办?这官司还打不打了?

在肖友仕等人无法决定,但在他们充满信任的眼神中,于律师决定把官司打下去。

“不打怎么办?工人们的血汗钱就这么丢失了?”于律师下定决心:证据充分时要打这场官司,证据不充分时也要打。但是,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分拨立案巧取证

单位失算把钱赔

为了增加胜算,于律师决定采取两项诉讼措施。

其一是分拨立案。

因上述证据均与班组长肖友仕有直接关系,而与其他人关系不密切,所以,将班组长肖友仕一人做一拨,单独起诉。其他人4人为一拨,另行起诉。

对于年龄超过60岁的刘德全,再分一拨。因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仲裁机构不受理。故在法院按劳务纠纷直接立案起诉。

于律师说,分开立案后的好处是:班组长肖友仕可以作为另外5人的证人。证明这些人在他管理下进行工作,以及被拖欠工资的事实。无形中,为这5人的诉讼增加了一份有利的证据,即证人证言。

与此同时,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随时让另外5人反过来为班组长肖友仕去作证。

其二是声东击西,扰乱对方视线。

肖友仕等人的诉讼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将被拖欠的工资要回来。但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于律师建议他们不只提给付拖欠劳动报酬一项请求,而是将第一项请求确定为:要求公司给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这样做的目的,是倒逼单位拿出劳动合同书。”于律师说,因为单位为证明自己不应给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就必须把攥在手中的劳动合同书拿出来。这样,就避开了如何证明这些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首要难题。

庭审时,一切如于律师预计,公司一步步落入“圈套”。

面对仲裁询问,公司代理人气急败坏地说:“公司与他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凭什么还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于律师主张单位的说法是空口无凭,单位果然拿出每个人的劳动合同予以证实。

此时,班组长肖友仕出庭为5人作证,不仅证明了5人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更是直接证明了单位拖欠5人工资的事实。面对证人出庭证明的事实,公司代理人无言以对。

更为戏剧性的是,在仲裁委审理班组长肖友仕一案时,单位为证明其已经多领工资,把有肖友仕签名的借条以及另外5人提交的一模一样的工资公示表在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给了仲裁庭。

此前,虽然员工们提交的工资公示表清楚地载明每个工人的出勤天数、工资标准、工资总额、预支费用、实际应支付工资、已支付工资、未支付工资等内容,但因上面仅有员工个人签名并无公章,因此,要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还比较困难。现在,单位在这张表上加盖上了公章,使一切变得简单起来。

“仅凭此表,肖友仕等人不用再费任何口舌就可大获全胜。”因此,仲裁委分文不差地支持了4位员工的仲裁请求,法院分文不差地支持了超过退休年龄的刘德全的诉讼请求。

在班组长肖友仕一案中,公司以借条为由,辩称公司已支付其全部工资,且多于其应发的工资。

对此,于律师提出:借条与本案无关,不在劳动争议案审理范围,公司应另案起诉。况且,借条是公司以借支的形式交给班组长,由其用于购买工作中需要的工具、器具及预支付工人生活费用等。

在肖友仕将一系列支出明细及购买器具的收据一一对应并向仲裁庭提交后,公司代理人立即变得哑口无言。由此,仲裁委亦裁决支持了肖友仕的仲裁请求。

记者12月1日获悉,刘德全及4位工人的法院判决及仲裁裁决下达后,公司因自知无理没有起诉及上诉。可是,当他们前往公司领取相应的款项时,公司又反悔了,不愿履行判决,他们向法院递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已经把全部案款37296元执行到位并发放给员工。

对于仲裁委裁决公司应当支付给肖友仕的35621元案款,因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到了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公司诉讼请求,判决其给付这些款项后,公司仍然不服并提起上诉。目前,正等待二审法院开庭通知。

□本报记者 赵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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