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日前发布,今年1至10月,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查处危险驾驶涉案人员16万人,目前已有5.9万人被判处刑罚,其他案件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 在查处的危险驾驶案件中,醉酒驾驶案件占99.25%。(12月2日新华网)
资料显示,在我国,每年有近10万人被车祸夺去生命,而其中60%的车祸都是由于醉酒驾驶引起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全国范围内酒后驾车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上升较快。此外据统计,有46.1%的驾车人有酒后驾驶的经历。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11年2月通过《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就是著名的“醉驾入刑”。
可以说,如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成为一种共识,酒驾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而“醉驾入刑”的成就及其对人们安全理念和驾驶习惯所产生的深刻影响与改变,也让它足以成为一份世人称道的经典法治样本。然而,在充分肯定“醉驾入刑”几年来效果的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当前醉驾治理面临的现实状况。如前所述,全国1至10月,查处危险驾驶涉案人员16万人,其中醉酒驾驶案件就占到了几乎全部的99.25%。这说明醉驾治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要知道无论是驾驶人安全习惯的改进,还是整个社会交通文明素养的提升,都非一日之功,因此绝对不能有松口气、缓一缓的思想,“醉驾入刑”的高压线更是不能有丝毫“降压”。□徐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