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游戏直播、明星直播的兴起,移动端的直播越来越发达。自己做直播,跟观众一起互动,成为不少年轻人的生活方式。但直播时也有可能录到其他人的言行,对他人造成一定影响。(11月7日《中国青年报》)
在“人人玩直播,处处是网红”的当下,我们走到任何一个地方,都可能看到有人拿着手机做直播。主播们在直播中可以毫无保留地尽情展现自我,但是否可以随意将他人入镜却值得商榷,或者说,这样是否会构成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呢?追问探寻之下,我们会发现:各大网络直播平台普遍缺少隐私保护规则与意识,相关的隐私机制可以说极不健全,导致“被直播”等涉嫌侵犯他人隐私的不规范直播现象屡见不鲜。
对于网络主播们而言,直播上镜属于主动行为,是为了吸引关注并谋取利益而采用的手段方式,但对“被直播”的人来说,上镜往往未经过其本人同意,而是在不知不觉间被曝光于网络之上,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从法律层面来讲,如果网络直播不经过本人同意,特别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开相关人的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造成侵权。
当下,在直播时代“被直播”现象已经相当常见,暴露出当前网络直播领域隐私规则欠奉的尴尬状态。对此,有关监管部门和各大直播平台应当积极倡导网络直播中的个人隐私保护观念,同时携手建立并完善直播行业的隐私保护规则制度——保护“被直播者”的个人隐私权利。□侯坤